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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寿生子不准办酒”是防权力“醉驾”

来源:红网 作者:知风 编辑:叶鹏 2013-07-31 00: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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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湖南省纪委在三湘风纪网上公布了《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网友征求意见。湖南省纪委调研法规室负责人接受潇湘晨报专访时表示,不准送礼、不准收礼的规定给绝大多数人减轻负担,规定出台后省纪委将确保规定监督检查的力度。(7月30日《潇湘晨报》)
  
  可能因为当地纪委对此举的“温柔表达”,说这个“规定给绝大多数人减轻负担”,于是有了“利用公权干涉私权”的质疑。其实,在“规定出台后省纪委将确保规定监督检查的力度”中,不难看出,这并非是有关人情世故的移风易俗,而是湖南省纪委的一项防腐措施。
  
  不久前,河北贫困县官员豪华嫁女被撤职,退还所收礼金。在舆论反响中,也有类似“本来是礼尚往来嘛,哪个不结婚,结婚热闹一下无可厚非啊,当官的也是人啊,只要不是受贿,有什么不可”的不同意见。假如脱离当前反腐败的现实语境,这种看法也情有可原。但是,面对利用权力寻租的官场腐败中,不少行贿受贿的违法行为,都是在“礼尚往来”中,公开或隐秘地进行着。如果要规避其中私人的领域,无疑是一个防止权力腐败的漏洞。
  
  诚然,仅限于“做寿生子不准办酒”,确实属于“因私”范围,礼尚往来的传统文化,并不排斥官员。但是,当权力的公共服务属性,变成官员的个人资源时,在与官员“礼上往来”时,官员用来还的礼,就可能是公共资源;在官员与官员的“礼上往来”中,来往的可能都不是清白的私人财物。针对其中的“猫腻”,为了防止权力腐败,湖南省纪委干脆从身份上“一刀切”:“你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就应当遵守党纪政纪国法,正如网友说的,你接受不了,可以退党,可以辞去公职。如果因为这而要求退党、辞职,我想不会有人挽留。”
  
  虽然这样的规定看上去有点强硬,但实则是对官员的爱护。“做寿生子不准办酒”,是为了防止权力“醉驾”。即使在有涉官员的私人交往中,起初只是礼尚往来,但在社会资源的分配,还很大程度上有权力来支配的现实下,官员一旦欠了人情债,就很容易拿公共资源来偿还;更何况,在某些礼尚往来中,受礼者是借机敛财,而送礼者,本来就是“金田螺钓玉蟹”。如此,在一场看似“因私”的礼尚往来中,就达成了用公共资源做资本的权力寻租。而“做寿生子不准办酒”,至少可以减少权力因“醉驾”而出轨的机会。
  
  当然,用“做寿生子不准办酒”来约束权力寻租的空间,还是一个相对容易入手的措施,但足以把公权力受监督的范围,扩大到一向被称作“隐私”的部位。随着反腐败的深入,某些“个人隐私”,已经成为权力拒绝监督的屏障。而“做寿生子不准办酒”,就明示了官员区别于普通老百姓的政治要求。如果“接受不了,可以退党,可以辞去公职”。这就还原了公权力必须服从党纪国法,必须接受公众监督的政治要求。
  
  也许,“做寿生子不准办酒”不是十分难的事,但有了这个监督官员私生活的开端,就有望打破某些借“个人隐私”为由,拒绝接受监督的屏障——比如,公众很想知道的官员财产。
  
  文/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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