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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快递”背后的小量危险货物运输困境

来源:红网 作者:夏熊飞 编辑:易木 2013-12-24 0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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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近日发生的山东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圆通加盟公司)在卸载和投递由武汉发往潍坊的快件时,因发生化学品泄漏致人员伤亡事件,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国家邮政局12月22日发出紧急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落实收寄验视制度的专项检查整治活动。(12月23日《北京青年报》)
  
  山东圆通“夺命快递”悲剧发生后,全社会的焦点都在声讨谴责出事快递企业的责任心缺失以及如何整治快递行业乱象等问题上,国家邮政局也在第一时间发出紧急通知,展开专项整治活动。公众的关注焦点必然会落在安全上,因为在网络电子商务高度发达的今天,快递已经与每一个普通消费者息息相关,快递安全很大程度上就关乎着他们自身的安危,因为谁也不想有天签收了个包裹,然后就莫名其妙地一命呜呼。国家邮政局作为快递行业的主管部门,在出现如此重大恶劣的事故时,采取紧急检查整治措施也是十分有必要的。
  
  但我们似乎一直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夺命快递”事件的寄件方湖北荆门熊兴化工有限公司,为什么明知氟乙酸甲酯属于剧毒化学违禁物品,还要通过普通的物流公司寄送?作为一家从事化工产品生产的公司,难道不知道一旦发生泄漏可能造成的后果吗?显然答案是否定的。那为何还要铤而走险,屡屡通过普通的快递物流寄送剧毒化学违禁物品呢?而且如果不是此次泄漏造成了重大的死伤事故,相信他们仍然会选择相同的方式进行寄送,明知故犯的背后有什么隐情与苦衷吗?
  
  也许我们从熊兴化工副总黄胜勇的表述中看出些些端倪,“如果量在1吨以上,则由专门的物流公司派车辆配送。山东这家公司要的只是实验品、样品,量不大,他们前后三次给该公司发的样品,用的都是蓝色塑料壶装,一壶重量在20至25公斤间,前两次通过圆通公司快递过去,都没事。”对于危险货物的运输,交通运输部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对具有运输资格的企业的认证、设备以及从业人员资质的要求都十分苛刻,一般小型的化工企业很难通过资格认证,即使通过认证取得运输资格,运输的成本也比较高。
  
  因此就像这位副总所说的,1吨以上的才有专车配送,那类似于实验品、样品这类小量危险货物就处于一种十分尴尬的境地。专车配送显然成本太高,也不现实,走普通快递物流,属禁寄物品,可是作为一家企业寄送实验品、样品又是不可避免的,面临如此困境的企业相信必定不止熊兴化工一家。现实的困境让他们别无选择,只能“硬着头皮”地通过“隐瞒”货物真实性来走普通的快递物流,他们想必也是明白这样做所存在的风险系数,可是在利益的驱使以及现实的无奈之下,能做的其他选择实在太少。
  
  在谴责涉事公司以及快递企业的同时,小量危险货物的运输困境也应该引发我们的足够重视与思考,可否由邮政局牵头成立寄送小量危险货物的专属物流渠道,抑或在普通快递物流中增设专门寄送小量危险货物的特种设备与人员,解决熊兴化工这类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运输困境呢?如果只是一味地禁,却找不到合适的疏导途径与出口,问题就只会继续积压。问题不解决那就只能产生两种结果,企业倒闭或者继续铤而走险,让剧毒化学违禁品隐藏在万千普通包裹中,相安无事直至下一次“夺命快递”悲剧的爆发。
  
  文/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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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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