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下班前放人”,视党纪国法为儿戏,不仅是嚣张,更是赤裸裸干扰反贪人员办案。某些“太岁”底气何来?估计一是“背景硬”,其所在单位有实权、地位特殊;二是缺少法律意识,有意无意地将自己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同时,也不能完全排除有人之所以反应如此激烈,是因为他自己也不干净,生怕被揪住的同事进去后竹筒倒豆子、一点不留地把内情全部抖出来。“从来没有人敢查我们的人”,则更透露出某些人把自己所在单位当成“法外之地”的无知和狂妄。查查叫嚣“限下班前放人”的“太岁”到底是谁?或者对其所在单位进行一次摸底排查,说不定真能收到“一查一窝、一揪一串”的效果。
类似的“太岁”人物和“太岁”单位,并非只有一个两个。据报道,北京市西城区部委林立,张京宏参与办理的许多大要案都跟这些“大衙门”有关系。办理这些“大衙门”案件,经常是“进不去门、见不着人”,有的单位的个别人甚至帮着犯罪嫌疑人“玩失踪”,案件往往因此陷入僵局。在办理一起涉及多个部委机要干部虚报邮费套取公款窝案的过程中,某部委的门卫将张京宏他们挡在门口,几番交涉仍进不去,张京宏心生一计,“冒充”朋友将涉案人员“骗”出了大院,并采取了强制措施。宰相府的家丁也是“七品官”,部委的门卫竟然也是“太岁”级人物,敢将反贪人员拒之门外,并且能将反贪人员拒之门外。反贪工作之艰难、某些“堡垒”之坚固,由此可见一斑。
张京宏这样的反贪人员敢于“太岁头上动土”,当然是值得钦佩的,但背后却也折射出了不少问题和悲哀。反腐败不能寄希望于某些反贪人员凭一己之力跟坏人斗智斗勇、“太岁头上动土”,而是应当用制度、用法律、用执法的力度和刚性,让“太岁”不敢嚣张、不能嚣张,并逐步铲除滋生“太岁”的土壤。在当前情况下,检察机关建立和完善“非法干预办案行政问责机制”,是解决查办案件中干扰阻力过大问题的可行方法。
文/乔志峰
来源:红网
作者:乔志峰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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