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买家”方式颇似暗访,即通过隐匿身份,获取真实信息。只是,现实中所谓的暗访、突击检查,往往变得有迹可循,“暗访”被吆喝成尴尬的“明察”。对比之,即便“神秘买家”行为被媒体高调曝光,显然,“神秘买家”仍可以发挥效力,这既因为网络浩瀚,个人的购买行为难以寻踪;更是因为,将监督融入购买行为之中,会在很大程度上让不良卖家丧失警惕性。
正因如此,国家质检总局此次扮演“神秘买家”,斩获颇丰,很好地履行了分内的监管职责。这其实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启示。首先,既然“神秘买家”监督方式如此奏效,为何不跳出“双十一”这个时间节点,将之常态化呢?如果一旦实行,就相当于在诸多经营者头上悬上了一颗看不见、摸不着的炸弹,其威慑力显而易见。其次,国家质检总局扮演“神秘买家”,奏效了,这也给网络交易的其他监管部门,提供了一个反思的机会。
说白了,别只让国家质检总局扮演“神秘买家”。质量抽查,商品质量合格率堪忧,看似是生产厂家的问题,其实更有第三方电商平台的责任。从以往经验来看,国内电商平台之所以屡次陷入售假丑闻,在某种程度上,一个主要原因是,在国家还没有对电商平台进行强力监督时,电商平台相当懈怠,不仅疏于审查商品经营者资质,更是以各种理由不愿意完善商品和服务信息检查监控制度。
监督电商平台,则是工商部门的责任。相比国家质检总局扑下身子,扮演“神秘买家”,用实际行动揪出问题商品,工商总局乃至各地的工商部门相继“约谈电商”,警告其要守法——这种打预防针的行为,有些花拳绣腿的意味儿。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所谓的“约谈”,显得颇为苍白。其实,工商部门可以做的事情非常多。比如就可效仿质检总局的“神秘买家”行为,扮演某经营者,试探一下电商平台,假如资质有问题,会不会被放过一马?或者工商部门也可以扮演消费者,试探电商平台的纠纷调解制度等等。这些,都是行之有效的,可操作性也强,远胜虚头巴脑的“约谈”。
即便针对这一次国家质检总局发现的问题,相关工商部门也不能稳坐钓鱼台,不仅要认真处理质检总局的反馈,更要主动出击检验电商平台的“成色”。毕竟,国家质检总局发现的问题是颇为严重的,例如某电商平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比较多,这应该引起工商部门的重视,应主动查一查其平台监管是不是存在巨大漏洞,是不是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总之一句话,别只让质检总局扮演“神秘买家”。
文/温江桦
来源:红网
作者:温江桦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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