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有超9成省份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空气污染治理,至少15个省份签订了治理雾霾,力保蓝天的“军令状”,在一些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力”“铁腕”“最严格”等强硬措辞屡见不鲜。然而,一年后,尽管不少地方空气质量回升,但总体情况仍不尽如人意。2014年在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的161个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仅占9.9%,未达标的城市占90.1%,而一些省市的具体目标也相继落空。除个别省市对目标没完成情况作了解释说明外,绝大多数地区对此避而不谈,甚至沉默失语。(3月16日《京华时报》)
平心而论,既然签订治霾“军令状”,谁也不希望它落空。落空不可怕,只要能找到落空原因并加以改进,就可能下次不落空。落实原因无非二者,一谓客观“不可抗力”,再谓主观人为因素。按照“军令状”规定,该豁免的豁免,该追究的追究,并将结果向公众交代,以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这才是“军令状”应有的常态。
一个地方签订治霾“军令状”,关系到治下每个民众的身体健康。缘此,公众不仅对“军令状”签订情况具有知情权,还对“军令状”全程执行落实进展和结果情况,具有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理应自始至终原原本本,向公众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公开“军令状”执行情况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题内之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换言之,无论对照哪一条,公开“军令状”都是政府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公开是尽责,不公开是失责。对于一些地方大气污染治理“喊声震天、效果甚微”现状,不少人大代表就诟病,治理指标完不成成了普遍现象,而完不成后集体失声更加普遍。“两个普遍”凸显的是政府失职。无论如何,地方政府不能只顾“拍胸脯”喊话,完不成就不了了之。
值得注意是,去年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誓言,“要出重拳强化污染防治”“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去年省以下政府也开展了旨在践行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如是背景下,一些省份的治霾“军令状”落空居然不向群众交代,着实令人费解,让人不能接受。
有全国人大代表指出,现在各地制定大气污染治理的指标基本没有什么约束力。别说对于完不成目标的情况进行追责,就是出来表明态度做个解释的地方政府也寥寥无几,绝大部分地区都不了了之。这说明,治理方式有恙,是到了改“人治”为“法治”到时候了。
2015年1月1日施行的新环保法被公认为“史上最严格环保法”。甫调任履新的环保部长陈吉宁近日强调:“一个好的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我们要让它成为一个有钢牙利齿的‘利器’,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所以,环保部把今年定为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年’。”李克强总理也在3月15日人大闭幕记者会上强调:“治理要抓住关键,今年的要害就是要严格执行新出台的《环境保护法》。”“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
抓是抓到了点子上,但到底会不会重蹈“军令状”落空失语的覆辙,老百姓将拭目以待。
文/陈庆贵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庆贵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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