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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为消防官兵制作履职影像档案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刘艳秋 2015-05-26 00:07:1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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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1日,有网友发帖称“砚山消防官兵救援现场不救人忙自拍”。云南省文山消防支队核实情况,24日作出回应。据悉,21日13时,砚山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有小孩掉入修桥涵洞,出动1车6人赶赴现场救援,到达现场并等待挖掘机增援时,1名战士、1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由于第一次出警比较新奇,违反战场纪律,让宣传文职人员为其拍了几张照片。文山消防支队要求砚山大队作出检查,对涉事战士给予警告处分,对政府专职消防员曾某、消防文员罗某予以辞退。(5月25日《云南信息报》)
  
  这篇新闻引发网友热议。一些网友赞同严格执行战场纪律,认为这将确保部队的战斗力。但更多网友则倾向于同情受到处分的涉事战士,以及被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很多网友看来,这起事件的受处理对象,违纪事实存在但程度并不严重,并没有贻误救援。还有网友表示,年轻战士第一次参与出警救援,难免会有所激动,希望通过照片记录这一过程的愿望,也属人之常情,这些行为一定程度上还可能缓解初次出警救援的战士的紧张。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消防部队需要严格执行包括战场纪律、训练纪律在内的各项纪律。针对不同的行为,法律、法规、纪律会提出对应的约束要求。如果消防救援工作规范和纪律要求,确实有参与救援的消防官兵和政府专职消防员必须全程保持专注,不得参与或要求参与摄制影像的条款,官兵和消防员日常训练管理又强调过这样的纪律条款,处分当然是必要的。
  
  反过来,如果现有的规范和纪律,并没有作出过如此细致的要求,只是相对笼统的要求消防官兵和政府专职消防员要服从指挥,不能破坏战场秩序,涉事处分不但显得过重,而且确实有些不合情理。
  
  需要注意的是,该次出警中,砚山县消防大队派出的1车6人中,就包括宣传文职人员。这种安排的目的显然为了全程记录消防官兵和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救援履职。在到达救援现场后,挖掘机增援尚未到来,宣传文职人员为初次出警救援的战士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摄制影像,这也可以视为在履行职务。
  
  文山消防支队就此事作出快速回应,第一时间公布调查处理结论,体现出消防部队欢迎群众监督、社会批评的真挚和诚意,也是为了严明部队纪律。但处理结果却没有引起预期之中的社会一致好评,反倒是不少网友表达了保留态度,同情受处分战士和被辞退的消防员。
  
  其中折射出的重要问题是,在新时期,消防部队应当如何科学、正确、与时俱进地理解和贯彻纪律?消防部队高度重视消防救援宣传,固然要确保宣传重心聚焦于救援过程,反映消防安全问题,又能不能兼顾消防官兵、政府专职消防员等年轻个体的心理需要?比如,主动建立消防官兵、政府专职消防员履职影像档案,在官兵退役、消防员转职之际,将档案复制件提供给个人——如果这样做,相信退役官兵和转职的消防员,将相当珍视自己的服役、参与消防专职工作的经历,履职影像档案将经常性的在其家庭内部播放甚至通过社交网络分享,这对于宣传消防事业、普及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防护常识、吸引更多青年踊跃加入消防事业,势必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文/郑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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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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