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执法车无牌上路,处理岂能“踢皮球”

来源:红网 作者:丁一 编辑:夏熊飞 2016-10-25 00:13:53
时刻新闻
—分享—

  近日,记者在河南省沈丘县采访时发现,在沈丘县城道路上,一辆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执法车呼啸而过。而在诸如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县环保局等局机关院子里停靠的行政执法车辆,多数也未挂牌。有几辆停靠在路边的警车,也未悬挂车牌。(10月23日《法制日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上路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显然已经违反了上述法规,属于违法行为。

  只是如此显而易见的违法行为,在沈丘县却是市民“见惯了,习以为常”的事情,而且这些违法车辆竟然都是该县的行政执法车辆,涉及交通局、城管局、城建局等诸多部门。自身不守法,却还堂而皇之地穿行在大街小巷从事执法工作,“违法”“执法”这样一对原本对立的两项事务,竟然完美统一于该县的这些无牌执法车上,如此黑色幽默,不啻给了依法行政一记响亮的耳光。

  出现了大量无牌车辆上路执法的违法行为,当地的主管部门理应第一时间站出来回应舆论的质疑与监督,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妥善处理问题,如此方为正确的危机应对程序。当地倒也没当鸵鸟,把头埋进沙中,置之不理,就当没事发生一样。不过处理手段也没高明到哪里去,因为他们选择了“踢皮球”,记者采访了诸多部门,没有一个部门敢于把责任担下来,而是纷纷表示不归本部门管辖,把记者推往其他部门。

  周口市纪委把记者推到党风政风监督室,后者则说关于执法车辆的监督职能已经移交到周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周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科则笃定告诉记者“对于执法车辆的使用监管并不归我们科室”。最后周口市公安局终于接下了这个烫手的山芋,表示将及时向记者反馈处理结果与原因,只是截至发稿,记者并未接到该市公安局的任何回复,而当地“无牌执法车辆依然故我,情况未有任何改观”。

  如此你推我、我推你,皮球倒是踢得挺熟练,都快赶上国脚们的水准了。只是在这相互推诿之间,当地希望冷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并没有达到,反而进一步激发了舆论的逆反,门户网站上数万条的网友跟帖即是明证,也是在持续消耗当地政府部门的权威与公信力,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接受舆论监督,是职能部门依法、规范用权的重要保障,面对正当监督,职能部门不该抱有抵触心理,也不该采取踢皮球的方式应对,如若不然,只会产生更加严重的次生舆情危机。事已至此,希望周口市、沈丘县的相关主管部门能主动站出来,答疑解惑,正面应对媒体的监督,妥善处理好执法车辆无牌上路的问题,并反思当地众多部门踢皮球应对媒体监督的问题,给关注此事的公众一个有说服力的答案。

  文/丁一

来源:红网

作者:丁一

编辑:夏熊飞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6/10/25/4116462.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