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随地吐痰!”这句讲卫生宣传口号我们早已耳熟能详。尽管许多民众对随地吐痰表示厌恶之情,但这个陋习似乎深深扎根于我们的灵魂,呈根深蒂固之势,似乎成了某些人的一种生活习惯。在大街、饭店、公车、影院等一些场所,身旁总是有人不加掩饰地清嗓子,然后对准地上直接吐痰,然后再用脚擦几下,俨然不顾及他人的感受。
随地吐痰可不是小事!一是污染环境,二是传播疾病,三是此举妨碍他人,四是损害社会文明。但却很少有人在这方面注意克制,当走在大街上嗓子不舒服突然想吐痰,而手上恰好没有纸巾也不想忍着找厕所或者垃圾桶之类的再吐。
不管是在公众场合还是其他场合,随地吐痰绝对是不对的,对随地吐痰者处以一定的处罚是有必要的。但是,什么事情毕竟还要讲公平,不能“窃钩者诛”。一方面,处罚目的是控制和减少随地吐痰等不文明现象,高额处罚是“一般预防”的重要手段,对吐痰者具有威慑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许有效果。而另一方面,罚金过高会引起民众的抵触,增大执法难度,反而适得其反。
另:在吐痰这个“小节”上,我们也许该学一学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经月……不见吐痰,遇见稍咳,以巾掩口……巾一日两换为常。”(见《孙先生起居注》)
文/严雪莹
来源:红网
作者:严雪莹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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