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流传的“坏公司鉴别方法”,当然是从员工的立场出发的。这就难免不尽完善,也缺乏标准应有的权威。好坏还要看社会责任和社会效益。但若深入想想,你就不难发现这些标准,并非没有一点价值。至少它是员工好恶的反应,表达了员工的心声。甚至,你可以把它当做另类的意见和建议。如果真正读懂了标准的蕴含,采纳了其中的“营养”,没准也是一种正能量呢。
不信,就让我们抽出几条略加鉴赏,看看所论有无道理。
其一,“设立绩效奖,就是把你每月工资的30%留出来,等到一个季度后如果你的KPI达标就足额发给你,不然就扣掉这30%,而考核的标准往往是领导的心情是否好坏。”(“方法”第3条)相信这种工资制度,大家一定非常熟悉。设立绩效奖当然没错,但从工资中抽出一块,就显得极不合理。因为工资是员工与公司的约定,是最基本的劳动报酬。只要员工没有违背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形象损害,在完成本职任务时领取约定工资,这就是天经地义的结果,体现了按劳取酬的公平。如果公司在员工努力之下取得了更大的效益,公司拿出其中的一个部分用作奖励,当然值得提倡,因为这是双赢的选择,是公司保持长青的动力。既便是公司效益下滑,也不能在员工工资上动歪脑子。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员工是效益下降的原因。既然员工并不处于决策地位,就不能向员工转嫁危机。这应是企业(法人)的道德所在。可是有的企业,总是借“结构工资”的名义,把员工的工资分为几块,然后进行“秋后算账”。理论上说,KPI(关键绩效指标)考核达标了,就能补发你所扣部分。但指标是公司定的,你总会因某个指标完成不好,拿不满绩效工资。就算拿满了,也是自己“奖励”自己。这种“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游戏,常常被HR津津乐道。其实其中的奥妙,大家都心照不宣,只是平时不愿说破罢了。
其一,“加班不给加班费,还要说:‘公司是不鼓励加班的!’”(“方法”第5条)这一点也很常见。许多公司动辄加班加点,又不按国家规定向员工支付加班报酬。为了堵住员工的口,有的公司将工资分解为“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表面上看,你干得越多拿得越多,干得越少拿得越少,似乎公平合理。但是,这种制度抹煞了“八小时”工作制的灵魂,让加班与非加班没有区别。举例来说,你每天工作12小时,八小时和八小时外的四个小时,国家给予不同的待遇,工资含量并不相同。这是国家层面的人文关怀,也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请问,以这种方法(还有其它伎俩)算计员工的公司,能算好公司吗?
其一,“不尊重员工,好像员工就是她/他的仆人一样,呼来唤去。”(“方法”第8条)这更是司空见惯的一种现象。本来劳资双方,因为生产资料占有的差别,就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而弱势一方的员工,往往对老板忍气吞声,为了保住生存的饭碗,有时不得不看人家脸色。不是有句时髦的话么——“现在工作不努力,将来努力找工作。”为了不致找工作时东碰西撞,现在还是忍了算了。但是不客气地说,有的老板个人素质太低,总以为资本高人一筹,人格就高人一等。不懂得“生而平等”是普世的价值追求。在等级观念驱使下,他们对员工呼来唤去颐指气使,就是不关心员工生活,而且什么违背人性和法制的事情,有时也能干得出来。比如蔑视员工权益、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员工工资、轻慢属下女性┅┅
在我看来,员工总结的“坏公司鉴别方法”,虽然也有偏颇,但却是一种意愿的表达和情绪的宣泄,而且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员工的心理。员工是公司的第一要素,是公司财富的不竭源泉,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如果想把公司办成百年老店,就不能不考虑员工的诉求和员工的好恶,给他们创造快乐工作的条件。——而重视公司优劣“鉴别法”,就是放下身段,给员工以希望和归属感的正确的态度。
文/雷钟哲
来源:红网
作者:雷钟哲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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