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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限建令”再虚晃一枪

来源:红网 作者:朱永杰 编辑:叶鹏 2013-07-25 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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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党政机关即日起须按照原国家计委1999年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比对”办公用房规模,如超标,须腾退,并于9月底前,上报腾退结果。楼堂馆所建设、装修,都要纳入政务公开内容,接受公众监督。(7月24日《新京报》)
  
  一般来说,我们眼里的一间房面积大约20㎡。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央机关的正部级干部54㎡是三间房,副部级42㎡是两间房;省级机关,正厅级干部24㎡,充其量也就两间房,副厅级干部18㎡一间房;地市级机关,书记市长32㎡,两间房,副职18㎡,一间房;县市级机关,正职20㎡,一间房。
  
  对照标准,需要腾退的各级官员会有多少呢?不需要腾退的官员又有多少呢?如果他们该腾退而不腾退,就是进不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笼子,怎么办呢?
  
  据说,自1988年首个楼堂馆所“限建令”以来,此次中央再提停建楼堂馆所,已经是国家层面发布的第11个政府性楼堂馆所管理文件,也是今年3月换届以来,新一届中央政府第三次强调“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这种屡禁不止的“限建令”令人深思,根源就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上面规定了,下面就是不落实,或者阳奉阴违,让落实发馊变味,结果多年以来楼堂馆所越来越气派越来越豪华,也越来越让人民不满意。
  
  习近平总书记7月23日在武汉主持召开湖北省领导干部座谈会,在谈到对这次考察点的印象时说,“武汉市民之家”很恢宏、很宽敞,为老百姓服务的场所、便民利民的场所搞得好一点,看着心里舒服;如果是“官衙”搞得堂皇富丽,看着不舒服。这种不舒服是真切的,因为违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现象太普遍了。在一些党政机关,科级干部享受部级领导的住房待遇,都见怪不怪。既然可以越级享受,又都见怪不怪,“官衙”搞得堂皇富丽也就注定成为一道风景了。
  
  此次中央再提停建楼堂馆所,正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如火如荼开展之际。活动效果如何,我们不妨看看到9月底的“比对”结果,看看一些官员的越级享受办公房的违规行为是否会得到彻底纠正。
  
  同时,我们不无忧虑,近年来各级党政机关虽然逐步加大“三公”公开力度,但鲜见楼堂馆所“账单”。但是,楼堂馆所不仅违建层出不穷,而且违规租赁也屡见不鲜,更有官员越级享用办公房已成顽疾。此次“限建令”如何避免有令未行,还亟需进一步明确公开的程序、该公开的未公开应受到何种处罚等措施。尤其需要加大公众监督力度,不光要盯紧投资建设了哪些楼堂馆所、装修了哪些楼堂馆所的“账单”,还要盯紧那些越级享用办公房的官员,看看他们9月底前是否被《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关进笼子?
  
  文/朱永杰

来源:红网

作者:朱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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