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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受贿”者是谁的“提线木偶”?

来源:红网 作者:李振忠 编辑:叶鹏 2013-07-25 0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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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7月24日《南方都市报》报道,23日,东莞虎门原镇党委副书记郑敏华在佛山受审。佛山市检察院指控,郑敏华受贿人民币40万、港币90万元,为企业谋利。郑敏华表示悔罪。但又觉得自己有些委屈,称如果不收钱,怕引起吴湛辉(东莞虎门镇原书记,已被双规)的猜忌和为难。
  
  立场坚定,爱憎分明,这是一条关于官员政治素养的标准,但执行起来至少某些公务人员会走样。郑敏华表示,自己是受吴湛辉的“压迫”,被逼无奈而收受贿赂,“收了违反党纪法规,不收又怕引起吴湛辉的猜忌和为难”。看似毫无道理,人家给你把枪,你就去杀人,人家给你找好了一个“小姐”,你就屁颠屁颠“上床”,这样的人物恐怕也就毫无政治底线,也甚至没有了做人的底线,而是一个“提线木偶”。人家叫你磕头,你就得下跪,人家叫你作揖,你就得抱拳。如此而已。
  
  然而对于一个直接的副职来说,则问题并不见得不严重。
  
  领导说了算,正职永远正确,一言堂,家长制,正职的头衔之外,还有无数的光环。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正职是由上级选派选调重用的,谁跟正职过不去,就是跟上级过不去,谁跟正职闹矛盾,谁就是跟上级闹矛盾,这样一个歪理怪圈之下,副职的日子就未必好过。官大一级压死人,中国的官场政治,历来受封建思想所左右,更为世俗观念所左右,而民主集中制至少在一部分官场当中,没有被得到执行。反之,还有人在不断以某种形式推动“一言堂”,所谓的民主集中制,就只剩下了“集中”,权力过于集中于“一把手”,就一定会出现“家奴式”政治。此时副职不是一个正常的职位,不是正常的一票,而是一个工具。
  
  被逼受贿并非一个官场冷笑话。
  
  卢禹钧找到了刘巨浪(吴湛辉的同乡兼老友),拿出3032万元人民币和200万元港币运作。吴湛辉遂把镇党委副书记郑敏华介绍给刘巨浪。随后,郑敏华共收取卢禹钧港币90万元、人民币40万元的贿赂。吴湛辉“走程序”介绍刘巨浪,即是一种“拉下水”,又是一种“阳谋”。符合程序,又符合规定,即是给郑面子,又是给郑“机会”,一通“考验”下来,郑敏华就成了“自己的人”。这是一种心照不宣的官场笼络副职的工程。
  
  这个“被逼受贿”的另类故事,其实一点不另类。真正的看点在于,郑敏华这个配角演得实在太投入,也太善于逢迎直接领导拍其马屁。连人家的容积率也替人打算到了,大笔一挥即舍得“割肉”两千多万给老板,过犹不及。郑敏华若扶正,他喜欢的使用的提拔的,还是一帮敢把自己的针做成棒槌的角色。
  
  文/李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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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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