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报道,记者在广东、广西、江苏等沿海大省采访了解到,受高利润驱动,“洋垃圾”走私在一些地方屡禁不绝,呈现高发态势。可见,我国已渐成为一些发达国家的“垃圾场”。这应引起国家及相关部门的高度警觉,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破解。
“洋垃圾”是指我国明令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矿渣、废轮胎、废电池、电子垃圾等工业废物,以及旧服装、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等。这些“洋垃圾”在处理过程中,会严重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这也是一些发达国家转移“洋垃圾”的根本原因所在,说白了就是为了转嫁危机,暴露了我国对“洋垃圾”的防范存在很大的漏洞。
目前“洋垃圾”走私已形成境内外相互勾结、分工明确、运作熟练的犯罪链条,国外供货商、中间商、国内进口商三方各自获利。国内走私分子以极低价格购进洋垃圾后,利用国内价格低廉的劳动力进行分拣销售,可牟得暴利。在利益的驱动下,不法分子走私洋垃圾的手段越来越多,主要采取“蚂蚁搬家”式走私、通关走私、绕关走私等手法,采用伪报品名、伪装货物、伪造单证等手段蒙混过关,隐蔽性很强。
而打击“洋垃圾”走私又面临后续处理难、走私量刑认定、查扣成本高、执法面太广等诸多难题。一是许多洋垃圾进入我国境内后,通过“废旧回收站”进行中转,各职能部门责任不明确。二是当前法律法规与基层缉私工作不相适应,我国对固体废物的法律界定不完善。三是“洋垃圾”查扣成本高、处理难。四是边境一线物理隔离少,执法面广,执法难度大。
针对“洋垃圾”走私日益猖獗的现状,相关执法部门要下猛药、出重拳予以惩治,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为了解决界定难等问题,国家不可为“洋垃圾”回收利益所困,不妨实现“一刀切”,禁止进口“洋垃圾”,彻底将其拒之于国门之外。坚决斩断走私“洋垃圾”的黑色利益链,对胆敢仍我行我素的要课以重刑,拒绝“洋垃圾”登陆,并勒令其退回“洋垃圾”生产国,使其偷鸡不着蚀把米。总之,决不能让中国成为发达国家的“垃圾场”。
文/崔恒清
来源:红网
作者:崔恒清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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