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的伎俩并不高明,只要稍加核对,就不难发现注册网站的公司纯属空壳公司,所谓的记者身份更是子虚乌有。然而,面对网络敲诈,当事企业不是主动报警,维护自身权益,而是被骗子牵着鼻子走,甘愿花钱消灾。背后的个中缘由值得深思。
正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前不久有媒体报道,近两年在香港、澳门发生了103起利用合成淫秽图片敲诈勒索特区官员、立法会议员案件,但都没有成功。正是身正不怕影子斜的底气,使得特区官员议员不屑于敲诈,不轻易上当。反观国内的一些企业,往往或多或少存在问题。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用来敲诈的负面新闻,涉及企业违规用地、商业贿赂等问题,都是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因此,支付封口费的相关企业,不排除的确有见不得光的猫腻,才不敢报警求助。从某种意义上讲,愿者上钩本身或许就是一封自我举报信。有关部门在敲诈案告破的同时,有必要顺藤摸瓜,逐一排查这些企业的底子,不放过每一起“案中案”。
当然,也有一些企业自认清白。徐州经济开发区一房地产公司就出示了合法审批文书,证明没有所写违规一事。不过,当犯罪嫌疑人称“越是假的老百姓越愿意看”,威胁“如果发到网上将对你们公司形象不利”,企业最终分两次共支付10万元了结此事。明明没有问题,却还要破财消灾,当事企业与其说被骗子唬住了,倒不如说是忌惮于网络的影响力。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在互联网上,好消息传播快,坏消息传播更快。一则凭空捏造的负面新闻,往往能吸引眼球,形成围观,给当事一方造成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2011年2月17日,一则《内地“皮革奶粉”死灰复燃长期食用可致癌》的网文,令国内乳企股价应声下跌。尽管农业部当晚在官网上辟谣,但消费者对我国乳制品的信心已然再遭重创。有了这样的前车之鉴,一些企业难免谈网色变,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一心理实施敲诈。
网络敲诈,不仅损害了当事者的权益,更扰乱了网络秩序,影响了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对此,有关部门一方面要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网络环境,同时,规范网络管理,提高准入门槛,依法关停非法网站,维护互联网的公信力。
此外,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近年来,一些地区专门成立机构人员,通过“有偿不新闻”的潜规则,帮助当地单位和企业压制化解负面新闻。颇具黑色幽默的是,这起系列网络敲诈案中,恰恰是一些负责协调处理的干部,与不法分子沆瀣一气,充当“内鬼”爆料,事后参与分成。如此“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关地方和部门应该反思。应对网络敲诈,最有力的武器不是出钱消灾,求得平安,而是洁身自好,堂堂正正。
文/张涛
来源:红网
作者:张涛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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