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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恐慌性提取公积金负责?

来源:红网 作者:余正军 编辑:叶鹏 2013-09-10 23: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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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初济南市发布公积金提取新政,并计划于10月1日开始执行,新政发布后由于不少市民对政策了解不够,出现各种版本的误读并引发恐慌性提取。(9月10日人民网)
  
  居者有其屋是寻常百姓最迫切的渴望之一,然而近年来房价像坐上了火箭,不断腾高的态势日益摧毁着老百姓的购房信心,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职工日后购房救命稻草。可见,公积金和百姓住房唇齿相依非同寻常,利益紧密攸关。
  
  其实,国家为抑制房价快速上升已采取了多种措施,但房价却逆市飘红,与百姓的心理预期渐行渐远,加之有些房地产商仍在采用各种办法和百姓叫板,因此百姓只能望房兴叹,这是公积金新政遭误读,进而恐慌提取的罪魁祸首。毕竟,很多百姓买不起房,又长期缴存了公积金,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血汗钱“冻死”吧,听说出台公积金新政了,那紧绷的心弦情不自禁的首先想到提不出来,这种“有罪推定”的心理必然导致恐慌提取公积金自己缴存部分。
  
  公积金新遭政误读恐慌提取的背后有真民意,这提醒,涉及百姓利益的政策调整必须慎之又慎。就事论事,究竟谁该为此负责呢?
  
  政府主管部门首当其冲。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出发点本来就包括向中低收入者倾斜的考虑,但实践中的公积金贷款比例严重滞后,当房价连连走高,公积金在买房时所起的作用却日渐式微,要调整这样一个涉及重大民生的公共政策,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是根基。也就是说,决策前的调研、民意征求与新政颁布后的解读、宣传,一个都不能少,决不会有捷径或者速成法!因此,政府应更有能动性,增强责任意识。此外,以讹传讹的人难脱干系。语言在使用、传播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误差,不断积累、重复误差就会形成一种强大的势力,配上好事之人添油加醋的作料,新政被误读也就不足为奇了。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是住房公积金的最终归宿。由于济南公积金新政的宣传、解读没主动跟进,造成误读恐慌提取,成为公共事件的导火索,使“安居钱”沦为芸芸众生的“唐僧肉”,这应该不是公积金新政出台的初衷。因此,如何消除百姓恐慌,释放新政惠民利民的正能量,正在考验政府的施政智慧。
  
  文/余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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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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