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高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起草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近日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长达八章五十条的规则,不仅是对平台经济价格乱象的一记重拳,更是对数字时代公平交易机制的一次系统性重构。
当前平台经济领域的价格行为,犹如一场没有裁判的球赛。平台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大数据杀熟、虚假促销、低价倾销等乱象频出。消费者如同置身迷雾森林,看似选择众多,实则步步陷阱。商家也苦“平台霸权”久矣,自主定价权被挤压,流量分配被操控,最终形成“平台吃肉、商家喝汤、消费者买单”的畸形生态。
这份规则最值得肯定的,是它直面了平台经济中的“算法黑箱”问题。规定明确要求不得基于用户数据实施不合理差别定价,这正是直指平台的“价格心脏”。过去平台常说“技术中立”,但当技术成为歧视的工具,算法就成了精心设计的“数字牢笼”。规则要求公开动态定价、差别定价规则,无异于给黑箱操作装上透明玻璃,让价格形成机制从“魔术”变回“数学”。
规则另一高明之处,在于平衡了“放活”与“管好”的尺度。既明确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又划定价格竞争的红线;既允许合理的动态定价,又禁止价格串通和哄抬。这种监管思路堪比中医调理,不是简单“头痛医头”,而是追求“气血平衡”,旨在培育平台经济的健康生态,而非扼杀创新活力。
从更大视野看,这份规则不仅是一纸文件,更是数字时代治理智慧的集中体现。平台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发展事关经济全局。规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平台经济监管从“野蛮生长”步入“精细治理”新阶段,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塑造,为全球数字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
建议下一步在落实中把握三个关键:一要防止“合规空转”,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监管嵌入平台系统,让规则长出牙齿;二要避免“一刀切”,针对不同平台类型实施分类指导,为创新留出试错空间;三要推进“多元共治”,建立消费者评价、第三方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治理网络。
公平定价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在数字时代更是如此。当平台不能再“看人下菜碟”,当价格回归价值本身,我们迎来的将不仅是更清朗的消费环境,更是更具创新活力的数字生态。这正如江河治理,只有疏通淤塞、划定河道,江水才能奔涌向前而不泛滥成灾。平台经济亦然,规范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秩序是为了更远的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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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王志高
编辑:吴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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