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读这则新闻显然是一起典型的“未征先用”违规征地行为,万荣县今年征地涉及周边的10个村,仅北解村、七庄村、西贾村就有超过5000亩耕地被征,而批复的仅有几百亩土地。一位姓柳的副局长告诉记者,他了解的数字是,今年征了5000多亩耕地,属于预征土地。万荣国土局负责向省级国土部门报批土地审批手续的是纪检书记张钊梅,她说今年报批的土地有1000多亩,目前批复的仅有几百亩,具体数字她表示不清楚。面对大量土地征用相关负责人员不清楚情况,一边是无地可种的村民,一边是未经国家审批就勿忙上马的用地建设工程,面对中央的三令五申,一些地方和部门挖空心思,阳奉阴违,甚至我行我素,这种以发展为“幌子”实则侵害群众利益违规征地的政绩工程当体矣。
早在1995年国务院《关于做好199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早已明确提出,今后不准搞“土地预征”。而实际情况是一些地方土地违规征用情况仍然屡禁不止。土地围绕着项目转,为了招商引资、出政绩,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政府背后支持、默许土地违法的现象大量存在,有的甚至公开、直接违法。而地方上的土地管理部门,面对书记、市长通过各种途径引进来的项目,也往往不敢制止,反而千方百计尽快供地。地方政府主导下的违法占地行为,严重侵蚀着我国有限的耕地资源。一些地方为了眼前利益,通过未批先建、以租代征等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大量耕地甚至基本农田,使耕地保有量一度处于失控状态,直接侵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热点和焦点问题。
土地征用中违纪现象为何屡禁不止?主要是三大原因在作祟:
一是土地国策意识和土地法律意识淡薄,党政一把手没有真正负起保护耕地的责任,有法不依,违法用地现象时有发生。认为“只要为集体,咋干都有理”。在处理占地问题时,随心所欲,不顾客观实际,不听群众呼声,一味地把建设项目列入政府要办的几件实事中,只图政绩,不计后果,忽视了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有的建设项目在批准用地后,没有充分或及时利用,结果造成了土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有的则以发展本地经济为借口,违法占地搞房地产开发,从中非法牟利。
二是个别地方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滥用征地权。随着国家对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各项措施的实施,存量土地资产的价值日趋显现,有些人把土地当成了“摇钱树”,一说发展经济,就在土地上动心思,打主意,短期行为十分普遍。开发商合伙搞虚假挂牌出让,有的地方以租代征打政策擦边球;有的在征地过程中以大欺小,动用警力,强行办理,激化了干群矛盾;有的随意压减地价,严重侵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为了达到占用土地的目的,不惜巧立名目、编造谎言、欺上瞒下,骗取批文,有的甚至伪造文书、越权批地。一些地方发生的土地违法现象,闻所未闻,触目惊心。
三是一些土地执法部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偏软偏宽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只看当地领导的“眼色”,不尊重农民呼声;有的在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中,以罚代刑,处理过轻,使得一些有严重犯罪行为的干部得以蒙混过关。
服务经济还是遵守法律?出现部门负责人对该问题回答“两难”的同时,更应该考虑的是如何在地方发展中真正让百姓受益,如果以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的项目引进,这样的GDP不要也罢。土地违规征用之所以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根源在于地方政府的用地冲动,包括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在内的土地收入,已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来源,有的县市土地出让金收入已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土地财政”。针对地方政府日益成为土地违法的主体,除进一步规范土地征用行为,采取“严打”措施外,还应寻求一些治本之策。如通过改革当前的政绩考核体系,帮助各级地方政府领导树立起。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使他们能够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当前发展与今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地方利益与群众利益、全局利益的关系。同时,还需通过改革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使地方政府不再直接介入土地买卖,同时通过设立土地财产税,使地方政府能够从土地的交易和级差收益的上涨中获得长期收入。
文/郭昌盛
来源:红网
作者:郭昌盛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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