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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思想品德不合格者存偏见之嫌

来源:红网 作者:伍凯 编辑:易木 2013-10-25 00: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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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深圳市公开了2015年中考政策意见修订稿,将思想品德课纳入中考考查科目。修订稿规定:“深圳各区、各新区教育部门或初中学校负责组织考查思想品德科目,不合格的考生,高中学校不可录取”该条款一经公布,随即引发热议。
  
  诚然,思想品德教育对于学生来说极为重要,有助于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和良好心态,且在现行“考就重视,不考就不重视”的应试观念冲击下,学校为了提高学生对于思想品德教育可课的认识,以考试的方式来促使学生不得不对其给予重视,也有一定的苦衷。但其采取了一种既走样又极端的方式,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能上高中,有剥夺学生受教育权利以及学校推脱自己的教育职责之嫌。
  
  受教育权是公民享有的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要摆脱软弱状态而能够自助,要开启潜能而得到发展,都要有赖于教育。教育就是通过向个人传授一定价值观念、文化规则、生产技能和知识来促进人实现社会化的一种活动。每个人都是通过教育来完成自己的社会化过程的,受教育过程中获得的生存知识和技能则是将来独立谋生的必要条件。所以,无论是人的社会化还是获得独立生存的手段,都离不开教育。
  
  人不仅要谋生存,而且还要谋发展;不仅要生活,而且还要追求优质的生活。要实现这种高于生存的目标,更是离不开教育。可见,教育对个人一生的生存和发展至为关键。尤其是随着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拥有高层次的知识不仅成为发展的前提,而且正日渐成为生存的前提。
  
  学生到学校就是为了接受教育,此教育不仅包括知识技能的教育,还包括思想品德上的教育。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通过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是学校应尽的责任,正是因为学生在思想道德上存在瑕疵才需要对其进行教育。现今,对思想品德不合格者或偏见、或歧视,甚至是将其排除在受教育群体的范围之外,剥夺其受教育的权利任其自生自灭,是学校在推脱自己责任的表现。违背了教育的初衷,也违背了教师“有教无类”的师德。对学生而言更是一种不公平,有“不教而诛”之嫌。
  
  且思想品德到底合不合格,怎样才算合格,本就是一个很主观的东西,包含了个体为人处世的方方面面。说到底,如何考核本就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也没有办法对其给予量化。学校要将此为依据对学生行进考查,作为其是不是能上学的标准,既缺乏操作性也缺乏合理性。
  
  文/伍凯

来源:红网

作者: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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