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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了“拒绝红包承诺”就不收“红包”?

来源:红网 作者:罗翰轩 编辑:司马清 2013-11-17 0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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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5日,安徽省宿州市委机关报《拂晓报》上的“拒绝红包”签名引来沸沸扬扬的评论之声。34个签名,出自宿州市34名市级领导干部之手。引发热议的,不仅因为是当地领导签名,更因为签名承诺的内容——“杜绝‘红包’现象纯洁人际关系”。(11月16日人民网)
  
  11月16日,《法制日报》以“拒绝红包承诺之后还需制度跟进”为题对此进行评论,进一步引发民众对此问题的思考。
  
  领导干部本就不应该收“红包”,他们的天职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为他们握有公共权力,而这份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也是为民所用的。收了“红包”才办事或者办事之后收“红包”,都是商人的做法,都是权力出租的表现,有辱官德和党的形象。然而这样的现象仍然存在,而且不仅仅只在安徽省宿州市。
  
  干部承诺不收“红包”跟老师承诺不收“辅导费”、医生承诺不收“开刀费”一样,都让人心里不是滋味。本该自己好好做的事,偏偏要用承诺来表现。由此可以推断,这样的现象已经很严重。
  
  无论如何感到不是滋味,领导干部的这一公开表态还是有其积极作用、示范性的。毕竟是一次公开承诺,大范围的人都能看到承诺内容,也就有了大范围监督的可能。虽然我们非常愿意但还是不能相信领导干部都是“一言九鼎”、“言出必践”的人,所以会质问,是否有了“拒绝红包承诺”就一定不收“红包”。
  
  对于党员干部,最大的承诺就是当初举起右手对着党旗庄严地入党宣誓,然而不少党员还是在纸醉金迷、灯红酒绿、功利主义中忘记了誓言,违背了承诺,犯错、犯罪,害人害己、误国误民。群众会挑剔地认为“承诺”像作秀,不无理由,但也是苦恼的理由,因为民众都希望党员干部个个诚信,“言必行、行必果”。
  
  有了廉政承诺就能风清气正,这不现实,也不理性。真正的理性和科学就是没有廉政承诺,某些人也不能贪,不敢贪,想做坏事都不行。这正是党和政府的努力所向。无疑,最应该保障和发挥的是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提供和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也在不断告诉我们,只有群众力量参与进来,才能避免“官官相卫”,避免承诺流于形式。
  
  文/罗翰轩

来源:红网

作者:罗翰轩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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