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源于上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的探索创造,其主要内涵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50年来,“枫桥经验”从枫桥小镇走向神州大地,愈发历久弥新、绿树常青,成为做好群众工作的“流行经典”。那么,“枫桥经验”这棵“常青之树”的奥秘何在?其中又蕴含怎样的“青春密码”?徐守盛书记的讲话提示出了答案。
“枫桥经验”之所以绿树常青,最根本的是坚持和贯穿了群众路线,这也正是徐守盛书记所说的“紧紧扭住了群众工作这条主线”。从最初的依靠群众改造“四类分子”,到后来的群防群治、维护社会治安,再到如今的创新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模式,不管处于哪个年代,“枫桥经验”始终突出的都是如何做群众工作,如何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始终坚持的也都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就地解决问题的基本理念。可以说,没有群众路线就没有“枫桥经验”。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当下,徐守盛书记重申“枫桥经验”的极端重要性和时代价值,充分彰显了这一经验不仅不会过时,而且将更加富含生命活力。
当然,“枫桥经验”历经半世纪推广发展而长盛不衰,更与其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的实践探索是密不可分的。徐守盛书记在讲话中,围绕如何创造性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提出了三个关键词:“改革”、“创新”、“法治”。这其实也正是“枫桥经验”永远年轻的关键所在。其一,靠深化改革解决深层次问题。随时代和实践而发展的“枫桥经验”,有一个鲜明特色,就是注重通过深化改革,把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群众,妥善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其二,创新方法化解社会矛盾。“枫桥经验”一以贯之地坚持并能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目标,得益于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创造形成了很多新的工作思路,比如后来的“四前工作法”、“矛盾化解五分法”等等。其三,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枫桥经验”起初就杜绝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采取说理斗争的方式教育说服“四类分子”。之后,在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中都贯穿了法治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
惟其与时俱进,方能历久弥新。当前,湖南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学习好、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就是要把握“枫桥经验”绿树常青的“秘诀”,不断在实践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价值,让其在三湘大地更好地得到传承发展,打造出“枫桥经验”的湖南“升级版”。
文/艾颉
来源:红网
作者:艾颉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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