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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你不能这么自私

来源:红网 作者:雷钟哲 编辑:易木 2013-12-14 00:03:5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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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2日上午,来自汉中的21岁大学毕业生小朴(化名),还奔波在求职面试的路上,可下午2时许,他却突然从自己租住处的33楼坠下。大学毕业不到半年,疑与求职面试失败有关。年轻的生命戛然而止,让人不胜唏嘘。(12月13日《华商报》)
  
  大学毕业不到半年,却因面试失败跳楼,每每读到这类新闻,我就有一种深深的伤感。为世事无常、为命运多舛、为生命的脆弱感慨不已。除此还有一种劝诫告勉的冲动。按说斯人已去、亲人正悲,再要拿此说事,有点不忍下笔。但一桩桩悲剧接踵而来,倘还无动于衷保持沉默,就有违自己的良心,就有悖做人的原则。
  
  几个月前,我的家乡陕西三原,也发生了一起自杀事件。当事人是刚刚结束今年高考的学生。他已第三次走进考场,且分数超过陕西理科一本录取线,应该是庆祝的时候,他却做出了自杀的选择。什么是压垮他生命的最后一根稻草?现在永远是个谜了,只能从他给同学QQ的最后留言进行猜测。他写道:“我离家出走了,你有空儿的话,帮我多慰问一下我妈妈……我真的太累了,再也不想学习了……”不久,他的尸体,在清河公园被人发现。而在此前一周,四川崇州今年第二次参考的女孩杨媛看完高考成绩短信后自杀身亡。且在不到半个月内,国内发生多起高考补习生自杀身亡的事件。如果说这是因为高考受挫的原因,那么已经完成大学学业走出校门的小朴,又该如何解释呢?
  
  不客气地说,这些孩子除了让人同情怜悯之外,他们心理中幼稚、自私的成分,应该受到旗帜鲜明的批评。幼稚,是说他们想法幼稚、思维简单,遇到矛盾或不顺心的事情,不会辩证思考,只会钻进牛角尖里,陷入泥淖不可自拔,以为自杀是摆脱痛苦的路径。生命都没有了,还有什么可以言说的幸福?他们不懂得遇到挫折困难,转过身来,一方广阔的天地就在眼前。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就是这个道理。自私,则是说他们不替别人考虑,根本不把亲人的感受,看做也是自己的义务。
  
  也许有人会说,一个人选择是生是死,这是他自己的权利。但是你的“权利”,不能以伤害别人的权利为前提。换句话说,父母也有要求幸福的权利,他们的幸福,绝大部分建立在子女的幸福之上。就像苏芮唱的:“快乐着你的快乐,幸福着你的幸福”。现在你是“揽裙脱丝履,举步赴清池”,自顾自地去了,而把悲伤思念留在了父母亲人的心里,让他们饱受终生地折磨。想想父母为了供你读书,增添了多少白发、摔碎了多少汗珠、磨出了多少老茧、刻下了多少皱纹,甚至举债供你消费……你!真的就古井无波心如止水吗?!
  
  孔老夫子早就说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章》)我们的身体是父母给的,我们必须珍惜它、爱护它,因为健康的身心是做人做事的前提,也是行孝尽孝的开始。让自己健康成长按正确的原则做人、做事,让自己的名字为后人景仰,让后世知道自己的父母教导有方,培养出了一个优秀儿女,这是人行孝尽孝的结束。总的来说,行孝尽孝的开始就是要孝顺父母,长大成人忠于国家,最终对社会有所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想想,连头发、皮肤都不能随意毁伤,何况整个生命呢?一个人活在世上,就算不能“一显父母”,一生平安,不也是天下父母的心愿,为什么要南辕北撤、故意违拗呢?自杀(严刑拷打的不在此论)于家于国,孝在哪里,忠在何方?
  
  当然话说回来,自杀也有外在的原因,环境的、教育的、家庭的,都可能成为自杀的推手。我们应当尽量优化环境,创造温馨和谐的氛围;让社会有正确的价值取向,不以文凭论英雄;同时尽量提供就业岗位,减少就业压力;对学生的“三生教育“(生命、生存、生活)也要加强,明明白白告诉孩子:一定要珍爱生命、学会生存、热爱生活,对生命要有敬畏,对生存要有理性,对生活要有追求。如此,才可能减少悲剧的频次。
  
  文/雷钟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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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钟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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