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这起悲剧的罪魁祸首是社会上无知、浮躁、愤怒、偏执等情绪在疯狂地泛滥。这些狭隘的阴郁的人格表达,体现的是人性中的凶性和狠性。一个高三女生正值花季年华却不堪摧残终凋落,而在她走向死亡的过程中,那些透露其隐私肆意对其谩骂侮辱的人都是凶手,他们的罪过在于侵犯他人隐私、侮辱诋毁他人人格、践踏狠踩他人生活。一个柔弱女生成了社会公众发泄自我粗俗糟粕的垃圾场,等到垃圾堆满在女孩的肩上坍塌时刻,这些围观的群众都一哄而散了,就好像从未发生过什么一样。留给我们的现实是,世界依然存在、生活依然继续、罪恶依然继续,然而他们都早已变成了凶狠冷漠的杀手。
因为网络暴力横行,近年来催生的对当事人精神伤害的事例数不胜数,那么又究竟是谁给了网民们“审判”的权力呢?答案是没有,从来没有。没有任何一部法律任何一条规定中言明,网民们有动用网络“特权”私自审判某人的权力。那么又是什么促使网民们去追风盲从地对一个女生进行语言上的强追猛打?笔者认为这是自卑使然的选择。人们对于同一个事物的价值认定和情感表达大多不会雷同,但是人性中对于财富、权势等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东西则充满强烈的贪欲需求,而网络平台的自由性则给了他们一种高高在上凌驾他人头顶的飘飘然感觉。
社会维稳、社会发展、社会统筹等等工作上需要一部分特定的人群去担当要职。为了让其能更好地完成自身的任务,社会赋予了其特定的权力,这种权力是建立在其履行义务职责的基础上,而并非是天上掉馅饼的无功之禄。但是,“当局者清旁观者迷”,在这种光耀特权的光环下投来的往往是那些羡慕的、嫉妒的、暗恨的眼光和无由来之狠。“为什么不一样?”成了大部分没有思想信念的群体的内心质问。为什么收入不一样,为什么生活不一样,为什么优秀不一样,类似的“不一样”说明的正是一种自然选择的生存法则,即比较心理的成就感对满足自我生存感的一种支持。
正是因为弱者求强、同强求优的“特权意识”才使得有特权的人容易滥用特权,没特权的人更容易迷恋特权。那么特权就该消失吗?绝无可能。在人性的自觉性还未达致“天下大同、万事为公”的境界时,放下特权忽视特权会造成社会动荡无人治理的严重后果,即使那时有人强化加大维稳工作,实则人们对特权的强势印象也已消失,特权就成了一种人人可比之人权,虽无过也难让人更听信之。所以特权也就成了一种矛盾的存在,重要的是使用者如何作为,摆好行使特权的心态。
对于网民来说,网络是一种另类特权,前提是他们一直处于觊觎社会特权的状态。因此,网络特权也就化作了盛夏雨露,成了滋长他们内心贪婪的甘霖。尤其是当18岁少女跳河自尽后,网民们纷纷调转枪头指向涉事服装店店主并在其微博页面留下大量低俗不堪的言语,这种权力的释放意识及渴望是多么强烈啊!笔者不得不为之愤怒,一个民族的脊梁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谄媚?不管网民们是以何种心态改变攻击对象,但是语言暴力的本质依然是存在的事实。不管网民们“审判”得多么大义凛然、多么愤世嫉俗,都改变不了这些都是谄媚之举的出发,即向社会谄媚、向主流谄媚、向罪恶谄媚。
文/周成洋
来源:红网
作者:周成洋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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