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有必要建立健全法律,使我们有法可依,最关键的还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如果教师给学生布置作业也要立法,是不是法律管得太宽了?
老师给学生布置作业,有多有少,需要根据教学的内容,需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老师做出决定。不根据实情布置作业的老师很少,何况老师还需要对作业检查批改。布置作业是教育教学一个环节,放在教育活动中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事,属于行业内部的事情,属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内容。如果某一天,老师一不小心布置作业多了,太重了,学生或者是学生家长将老师告到法庭,不论输赢,岂不叫人哭笑不得?老师本是好心好意,落下的后果竟是吃官司。
教育应该有一定的自主权,不必将一些教育管理的细节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束缚老师,让老师带着手铐脚镣跳舞。我们希望教育能够培养出创新型人才,不让老师越雷池一步,想必学生也不敢有所突破。
确实有老师不负责任的布置作业,或者是用以惩罚学生,或者是机械的反复操练,我们还是要以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为突破口,以批评教育为主,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的学业负担太重,减负越减越重,其根源在于教育考试制度,在于教育的功利性,试图通过法律约束让老师不布置过重的作业,只是治标不治本。至于教师的有偿家教立法我表示无语。
也许有人会说,将布置过重的作业入法只是做做样子,要知道,法律是及其严肃的事情,既然立法就不能将之当成摆设,就得依法办事不能偏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教育改革的目标,政府教育部门需要加强教育的领导,但是也应该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育管理规律,实行人性化的管理,以笔者之见,针对学校和老师布置作业太重立法大可不必。
文/蔡正青
来源:红网
作者:蔡正青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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