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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国法不容亵渎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编辑:艾伦 2013-12-30 14: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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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对衡阳破坏选举案进行严肃查处并公布具体案情,依据事实、尊重法治,完全符合我们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彰显了我们党维护党纪国法的决心坚定不移,体现了我们党坚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宗旨信念。
  
  衡阳破坏选举案,是一起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涉及人员范围广,涉案金额数目大,情节恶劣,触目惊心。有关涉案人员罔顾党纪国法,明目张胆、肆无忌惮,以钞票换选票,严重干扰破坏选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权钱交易,本质是以金钱谋取政治权利。这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党纪国法的挑战。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中央和省委对地方各级人大选举工作高度重视,国家专门制定了选举法,党内也有严格的纪律规定。省委及时对衡阳破坏选举案进行深入调查和严肃处理,政法机关和纪检部门及时介入追究法律责任,这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维护。事实证明,我们党代表人民利益、接受人民监督,对腐败现象决不姑息、对违法违纪现象必查必究。
  
  党纪国法不容亵渎,这是一条底线,更是一条红线。
  
  这条红线,是条生命线。中央反复告诫“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反复强调“必须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钱拉票获取人大代表,实质上是在割裂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侵犯了社会主义民主。
  
  这条红线,是条高压线。我们党强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关键就在高压、零容忍,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坚持依法依纪处理衡阳破坏选举案,是给社会一个交代,给人民一个交代。
  
  这条红线,是条责任线。从“全党必须警醒起来”的忧患意识,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清醒认知,体现了我们党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的决心。一些党员领导干部陷入衡阳破坏选举案,始作俑者虽然是少数,更多的人在歪风邪气面前随波逐流,没有勇敢地站出来抵制反对,这些人的是非观和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软弱而卑劣,实在令人痛心。他们的行为直接破坏了党内民主规则,影响党的威信。
  
  党纪国法不容亵渎,是个大是大非的问题。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旗帜鲜明地坚持“是”、反对“非”,是对每个党员干部、每个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必须防止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现在有些人认为,谈理想太远、谈信念太玄、谈宗旨太泛,是非问题不那么严肃了,可以“似是而非”,也可以“似非而是”,是非观的模糊已经到了极其危险的地步。实际上,面对全球化、信息化的开放执政环境,身处利益诉求、矛盾问题交织互联的转型发展时期,是非问题更尖锐、更复杂。不能坚守宗旨、坚定信仰、坚持真理,如何更敏锐地洞察具体问题、更忠实地服务群众利益?又如何头脑清醒、站稳立场,真正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
  
  衡阳破坏选举案,陷入其中的人,私心、私利、私欲膨胀,模糊了宗旨,动摇了信仰,歪曲了真理,搞权钱交易,在是非问题上栽了大跟头。进行严肃查处,既是惩前毖后,又是治病救人,既是明法理,又是正风纪。只有让挑战红线的人付出代价,才能起到警示、震慑作用,才能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省委决心坚定、态度坚决,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党纪为准绳,对衡阳破坏选举案予以彻底查处,人民群众看到了我们党维护党纪、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
  
  无论是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还是将真相和处理结果全部公之于众,省委的深入调查和严肃处理,既落实了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也是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之举。同时也充分说明,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内没有特殊党员,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之人,任何人触犯党纪国法都将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我们,只有坚决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逾越法律、纪律和道德的底线,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才能真正做到清清白白从政、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才能更好地增强党和国家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环境,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文/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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