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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与“群众监督”应平起平坐

来源:红网 作者:章萌雨 编辑:司马清 2014-02-05 00:05:5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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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央严令之下,春节送礼之风确实有所遏制,老百姓普遍拍手称快。不过,“中国网事”记者在陕西、湖南、海南部分地区采访发现,这股歪风并未彻底根除,不少单位、个人还在送,不少公职人员还在收。(2月4日新华网)
  
  普通房公务员没了“油水”,对实权领导还得“意思”----“中国网事”的调查一方面反映了中央“八项规定”的确起了作用,形成了至上而下的政策高压,而另一方面与政府部门联系紧密的公司企业仍然急于“打点”重要环节,乐于“巴结”行政权力,更有甚者是“落实”到了行动上,送礼的形式和方式更为隐蔽。
  
  究其原因,在于受到“办事不送礼,事情就难办”的风气长久影响,使得群众、企业、单位对自身的合法权力认识不清,致使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作用难以发挥,没有形成防止政府官员腐化的坚固藩篱。
  
  要想“马上有清风”,就要让“权力”不再显得那么高高在上,除了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提高公权力运行透明度,还要让“行政权力”与“群众监督”平起平坐。
  
  首先要强化群众监督意识。包括强化监督者积极参与监督的意识和被监督者诚恳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民主和法制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使其克服依附心理、畏惧心理、从众心理的影响;加强对公务人员尤其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和权力观教育,牢记自己是“社会公仆”,是“人民的勤务员”,积极为群众提供参与监督、敢于监督的有利条件,才能变被动接受群众监督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其次要以法律手段保证群众监督权的实现。群众监督要以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的行使为手段,因此,群众对权力运行进行的监督活动,有赖于法律对群众监督权的保护。要制定详细、具体的实体法和相应的程序法和保护法,以法律的形式维护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最后要加大对群众所反映问题的处理力度,保障群众监督的实效性。通过加大对群众监督的重视力度和对群众所举报问题的查处力度,激发人民群众监督权力的积极性。因为揭露腐败行为往往需要巨大的勇气,甚至会冒一定的社会风险,举报人都希望自己所反映的问题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所以,要让举报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的举报会被重视、被处理并给予满意答复。
  
  文/章萌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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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章萌雨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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