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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讨薪”背后是当官不为民做主

来源:红网 作者:胡三金 编辑:易木 2014-02-09 0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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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13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12名农民工讨薪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和包工头周忠诚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1月22日,罗治平等人拿到了判决结果。“工人们拿到钱已经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了。”农民工的代理律师、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说。(2月8日新华网)
  
  当我们欢天喜地过大年的时候,却总有那些老茧布满双手,浑身晒得黝黑,神情憨厚和善的的身影在我们眼前挥之不去。如果没有他们,就没有人帮我们搬扛重物,就没有城市干净整洁的街道,就没有一栋栋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春节本应是阖家欢聚的日子,“讨薪”却让农民工在这样的佳节里体会到格外的寒冷。
  
  今年,河北112位农民工讨薪案终于胜诉,历时长达3年之久,曾被政府认定为“恶意讨薪”,笔者就算不是事件的当事人,听来也甚为心酸。这个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讨薪事件衍生了“恶意讨薪”这个词汇。当时这些要不到钱的农民工拿着铺盖卷在廊坊市信访办住了一个星期,因为没有用工合同、不认定劳动关系等种种原因,一个部门又一个部门都说找自己没用。即使是信访办把法院、公安局、劳动局等三四个单位的人都组织到一起,都没能解决问题,最后不了了之,农民工们也很无奈。
  
  笔者曾经和一位农民工聊过,他说“老婆孩子热炕头”就是他一生的梦想。吃得饱、穿的暖,手里拿着自己用汗水换来的工钱,谁愿意去讨薪,更何谈“恶意讨薪”这一说?说“恶意讨薪”的背后是相关部门的敷衍推诿一点不为过。“恶意讨薪”的认定也使得讨薪陷入僵局,并没有为农民工讨薪找到一条出路。如果当初相关部门能及时查清工程层层外包等事实真相,安抚好讨薪农民工的情绪,替他们主持公道,事情何以变得如此复杂以至于历时3年之久?
  
  3年后,法律的公正判决终究是讨薪农民工胜诉,这无疑是给当初认定此事为“恶意讨薪”的廊坊市信访办一记响亮的耳光。这也是一个需要我们广大党员干部时刻铭记在心的鲜活教训。群众的事无小事,“为人民服务”这五个大字不是随口说说而已,而是作为人民公仆的庄严承诺。
  
  笔者认为,广大党员干部应该带着对农民工的感情来工作。有句老话说,谁家往上数三代不是农民。职业本无高低贵贱,更何况农民工是城市的建设者。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更应该得到社会的关爱。在面对农民工的问题时,有关部门应更具有服务意识,互相推脱算个什么做派?如果动辄就说这事儿不归我管,社会的公平正义要如何来维护?而不作为的办事风格往往才是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出现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诱因。
  
  除了自身思想态度的转变,相关政策法规的配套出台也一定要跟上。尤其是在农民工维权的环节上,简化维权程序,启动法律援助是一种必然趋势,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心老板的严惩不贷要落到实处。同时,更要对那些当官不为民做主,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的个别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和严肃处理,这样才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老祖宗的古训要时时刻刻牢记在心。不能为民做主的官,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愧对头上的一片青天,终将沦为历史的尘埃。
  
  文/胡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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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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