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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巴菰”之瘾与“熄烟”不止

来源:红网 作者:圳东 编辑:艾伦 2014-02-28 00: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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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号称“史上最严”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就要实施了,不知列位烟民准备好与否?按照规定,在深圳的机关单位、学校、医疗机构等16类场所将全面禁烟。而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茶艺馆、按摩、洗浴等休闲服务之地,也将在2016年底前跻身“限吸”之列。此次出台的控烟条例可谓动了真格。
  
  尽管早在1998年,深圳就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控烟条例,但这十几年来却从未开出一张罚单,控烟条文俨然“纸老虎”。这次可不同了,您要是忍不住在禁烟场所吸上一两口,最高可是要被处500元罚款的。
  
  提及这烟,是有些个年头的。明代姚旅写于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的《露书》是我国最早记录引种烟草的著作,记载称“吕宋出一草曰淡巴菰,一名曰醺,以火烧一头,以一头向口,烟气从管中入喉,能令人醉,且可避瘴气。有人携漳州种之。”早期的烟被称为淡巴菰,古人认为烟乃是避瘴气的一种草,不曾想却能上瘾。
  
  古代的“禁烟令”不少,但从来都是“有令不禁”。据《清稗类钞》记载,康熙因为重臣史贻直、陈元龙“酷嗜淡巴菰,不能释手”,乃特赐二人“水晶烟管以讽之”,实乃一出恶作剧。因为用此烟管抽烟,“偶呼吸,火焰上升,爆及唇际”,会令人“慎而不敢用”。康熙在捉弄二位大臣之后,遂“传旨禁天下吸烟”。但显然“淡巴菰”之瘾是无法戒除的。如果说古人禁烟最彻底的,非太平天国莫属。《天条书》就规定“凡吃黄烟者,初犯责打一百。枷一个礼拜;再犯责打一千,枷三个礼拜;三犯斩首不留。”吸烟都能掉脑袋,此“禁令”不可谓不严苛。
  
  最新的控烟条例能否落实到位,当然需要时间的印证。事实上,控烟是一个移风易俗的过程。目前,我国财政是有“烟瘾”的,烟草企业不仅是各地的“税收大户”,甚至还通过各种“公益宣传”,试图说服政府部门和公众,让他们相信吸烟是有裨益的。这种认识上的“烟瘾”恐怕比真正的“吸上两三口”更具危害性。尽管在现有的历史和法律条件下,完全禁烟似乎不大可能,但作为深圳能够动真格实施控烟,至少是摆出了姿态、亮出了态度。要真正禁绝这“淡巴菰”之瘾,除了要令行禁止,更需要我们的财政税收逐步减弱对“烟瘾”的迷恋,需要每一个烟民将自己的健康视为首要。控烟不仅要靠强制性举措,更呼唤全民自觉。
  
  假如有朝一日,“淡巴菰”没有了市场,“熄烟”之路大概也就走到尽头了罢。
  
  文/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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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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