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标准,当然应该具备统一的尺度,否则的话,假如各家自有一套,这样的标准的确适用范围太窄,也很难具备可比性。以当下受到公众普遍关注的雾霾问题为例,尽管各地的雾霾预警机制均已建立,但如果预警标准却各地自说自话,同样是空气污染红色预警,有的城市PM10或PM2.5指数超过450才发布,有的城市则达到300就启动,预警标准的松紧不一,的确容易对公众产生误导,也难免因应急措施启动条件的差异而产生各种现实影响。
从这个角度来看,尽管南京的空气污染预警标准一直高于国家和江苏标准,但高标准严要求下的红色预警,必然会导致学校停课、工地停工等应急措施启动的门槛偏低,而同样条件下,其他地区则不受影响。由此而带来的地区间差异,恐怕并不能忽略不计。此外,由于空气污染现象高发,雾霾问题更有愈演愈烈之势,偏低的雾霾预警标准本身也将意味着预警将过于频繁,停课停工将日益频发。正好比人要适应环境才能生存,雾霾红色预警的标准,当然也要与时俱进。否则的话,一旦雾霾问题加剧导致红色预警频发,岂不意味着停工停课将成为三天两头的家常便饭?这个时候,在雾霾标准上的单兵突进,也就愈发显得不合时宜,选择激流勇退,顺便和其他地区统一标准,倒是显得理性而明智。
不过,红色预警标准从过去的PM10或PM2.5指数超过300,调整为要气污染指数AQI超过450时才会发布。雾霾预警标准的“蜕化”,恐怕还不能简单的以统一标准,或是停课措施更加“谨慎”来作为解释。尽管污染源的形成并非一日之寒,雾霾问题的治理的确也难以一蹴而就,但雾霾预警标准的“蜕化”,恐怕仍然有意无意之间释放出空气污染问题仍然在继续恶化甚至处于失控之中的信号。否则的话,假如空气质量在改善之中,或者有改善空气质量的决心,雾霾预警标准当然没有道理反而定得越发宽松。
不仅如此,雾霾预警标准的调整,究竟由谁说了算,恐怕也尤须追问。毕竟,雾霾预警除了作为应急机制的启动信号,想必也是对环保部门空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假如一座城市红色预警频频,甚至不降反升,相关的职能部门与责任机关自然难免要遭问责。而预警标准的宽松化,必然意味着问责风险的降低。可见,假如雾霾标准可以随意放松,相关的问责会否形同虚设,又是否意味着空气质量治理的懈怠,对这些问题的担忧也就绝非杞人忧天。
基于此,雾霾预警标准当然不必一成不变,但雾霾预警究竟该更严苛还是更宽松,又该有怎样的决策机制?或许更应首先厘清,至少,作为环境代价承受者、雾霾受害者的公众,理应有参与决策的资格。
文/武洁
来源:红网
作者:武洁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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