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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垃圾罚款,谨防陷入“罚款提成”窠臼

来源:红网 作者:黄齐超 编辑:艾伦 2014-03-24 00: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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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开始,深圳将全面推行“垃圾不落地”。深圳市城管局昨日公布实施方案,将在全市开展“环卫专项执法月”活动,重点对随地吐痰和乱吐、乱扔废弃物,从临街门店向街道外扫垃圾以及从车辆上向外抛撒物品等三种行为予以处罚。其中,针对门店外扫垃圾的行为处罚最高达1000元,市民个人违规将最高罚200元。(3月22日《南方都市报》)
  
  深圳推行“垃圾不落地”行动,旨在帮市民养成不乱扔垃圾的好习惯,为大家营造一个洁净的生活环境,能获得公众的认可和支持。但是,仅有不痛不痒的说服教育,难有效果。深圳城管部门在当地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上,对乱扔垃圾者实行定额罚款,也无可厚非。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扔垃圾罚款,谨防陷入“罚款”思维窠臼。
  
  市民和环卫工人没有记录仪设备,没有执法权,参与监督市民乱扔垃圾的人员,仍然会以城管人员为主。显然,查找乱扔垃圾者,并拍照留证对其罚款,是一个得罪人的活,恐怕城管人员也不愿多干,那么,如何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这是一个难题。激励执法人员勤于执法,常用的手段是“罚款提成”,这在很多地方很多方面被职能部门采用,比如征收计生罚款,比如交警处理违规违章者等。然而,这样做的严重恶果是,正规执法慢慢地演绎成了违规罚款,因为有很多罚款有“钓鱼式”的嫌疑,激化了矛盾,使执法工作变得非常被动。
  
  至于如何激发工作人员的执法积极性,这就需要当地城管部门发挥管理智慧,集思广益、想方设法地出台措施,调动工作人员的执法积极性。但是,一定要谨防陷入“罚款提成”的窠臼。深圳城管应当秉持“教育为主、罚款为辅”的原则,多教育、少罚款。如果真的用罚款提成来奖励执法人员,或将会出现一种奇怪的现象——市民扔垃圾之前没人劝阻,扔了垃圾之后争相拍照、罚款。毫无疑问,这偏离了执法的本意,失去民意基础。再者,这对那些初到深圳,对“扔垃圾”罚款政策不了解的外地人也不公平。
  
  基于此,笔者建议,深圳城管应设计更多人性化的制度,确保“垃圾不落地”行动在民众全心全意支持下贯彻执行。比如,环卫工人、城管执法人员要多录制播放“乱扔垃圾罚款”的警示语,让行人乱扔垃圾的念头被扼杀在萌芽状态;比如,对于“初犯”者,可以实现先罚款,半年不重犯则退还罚款的办法等。总之,要让大家有个鲜明的认识,即这是职能部门在矫正市民的不良习惯,而不是刻意要罚款。唯有如此,才能获得市民的理解、认可和支持,让垃圾回到垃圾箱里,让爱护环境的好习惯回到我们每一个人身边。
  
  文/黄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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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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