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木根的“落马”之所以引发舆论关注,除了其副省长的“老虎”身份和出事前“鲜有征兆”外,就是祸起房产等个人财产瞒报。
早在2013年5月17日,王岐山在中央巡视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上就指出,作为中央“千里眼”和“顺风耳”的中央巡视工作,改变以往“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大而全的工作模式,要“单刀直入”式的直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巡视工作主题,要把抽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列为重点巡视内容。
姚木根就是因不如实填报房产等个人财产,而被查出问题的“幸运儿”。从一名基层的普通科员一直干到位高权重的副省长,官场几十年,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想来姚木根做梦也不会想到,会在个人财产申报表中“房产一栏”的小“阴沟里”翻船。
或许是低估中央巡视组的智商,亦或许没拿“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当个“单位”,具体细节不得而知。但姚木根的“房产只报一处”纯属“此地无银三百两”,有欲盖弥彰之嫌。
“当时,姚被要求解释清楚究竟有多少财产?巨额财产怎么来?他解释说,几千万炒股的钱是亲戚之间凑起来的,买房子的钱是借来的。但这么多的房产和股票,这么解释很难自圆其说。”多位官员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反误了姚副省长的仕途”。
近年来,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落马官员也不断增多,他们“东窗事发”的起因也是“花样翻新”,有艳照泄露的、情妇揭发的、妻子举报的、炫富被人肉的,等等不胜枚举,但祸起房产等个人财产瞒报的,是少之又少。笔者特意在百度上输入“因个人财产不实被查的官员”进行全网搜索,一页页满屏尽是“姚木根”。
毋庸置疑,姚木根的“落马”用事实证明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不是“纸老虎”,领导干部们要如实申报个人财产,不要存有瞒报的侥幸心理,更不要被什么“表格太短”忽悠,否则等待的只能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随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大,其反腐作用也会越来越大。副省长姚木根祸起房产瞒报只是“抛砖引玉”,会有越来越多的因个人财产申报不实的“姚木根”们被揪出来绳之以法,进一步震慑腐败,推动“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制度反腐不断深入。
个人财产申报,想要“骗”你不容易。
文/杜稀秋
来源:红网
作者:杜稀秋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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