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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码”飙车案值得关注的不仅是胡斌本人

来源:红网 作者:晴川 编辑:艾伦 2014-05-06 00: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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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日22时30分,在杭州市龙井路西向东下山方向,有一辆白色宝马轿车翻在了路边。记者经过多方核实,确认这起事故中的驾驶员,就是2009年5月7日的“杭州飙车案”也即“70码事件”中的胡斌。交警部门证实,其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件状态均正常,也没有证据表明事故车辆超速,酒精检查亦未发现酒驾嫌疑。(5月5日《京华时报》)
  
  胡斌的飙车案让他付出了法律代价,当初对其处罚,既有事实依据,亦有法律准绳,并为公众普遍接受。刑满释放之日,即归还了其自由之身。此时,他就成了一个与你我一样的普通公民。承认这一点,那么,一切公民该享有的权利,他自然也该享有,包括再次申领驾照。如果不是飙车案引发全国关注,那么,这起车祸,必然如其真实性质一样,和每天都在发生的普通交通事故一样,断不会引起舆论再次聚焦。关注不是不可以,但现在的反应多少有些情绪化,甚至在认识上已走进误区。具体表现在:
  
  其一,“一次犯错终身不原谅”的刻板思维。人人都会犯错,我们不能因为一次错就将污点携带终身,就不给改过机会。飙车案性质恶劣,受刑责实乃咎由自取。按理说,牢狱三年,他应引以为戒,真心改过,珍惜机会。事实上,他也的确在努力,“没喝酒,未超速”即为明证。即便他自己“健忘”,那也是他个人的事,他人无权干涉。谁说拥有驾照,就能保证遵守规则?即便时刻提醒自己,也有得意忘形之一时,就如你我驾车一样。这么说并非为其开脱,而仅仅表明,他的再次出车祸,仅仅是一起普通车祸个案而已,哪怕再次撞人,也该由法律来裁决,而不该被你我的喊声左右。何况,谁规定只允许犯一次错?治病救人的道理是:改了就是好同志,再犯再改正,依然还是好同志。
  
  其二,试图用情绪左右法律。公众质疑的问题,比如为何减刑,比如何以重获驾照等,这也该由法律来解释。而事实上,也完全符合法律程序,并不存在丝毫瑕疵。当然,这背后是否存在某些风云乾坤,我们不得而知,但这只是涉及司法公正问题,与本次车祸毫无关联。就事论事,我们必须承认其合理合法性,哪怕心中有再大的愤怒情绪。
  
  胡斌再犯,以目前法律,是难以有相关法律条款对照以满足众望的。因而,才有专家呼吁,希望有相关法律予以特别限制。在我看来,这才是该案再次进入公众视野的最大意义。比如,对于有特殊癖好的驾车者,如喜欢飙车,法律该如何约束?比如,终身禁驾的适用条款,是否需要增补细化?法律是最有力的矫正工具。法律之弊,当适时修补完善,以绝盲区。否则,对这些有特殊嗜好特殊背景的人员,法律不给予特别对待,迟早还会出大事。
  
  但单就本案而言,笔者还是要强调的是,我们必须多将目光集中于此而非仅仅胡斌本人。该法律出手化解的事情,必须让法律去化解,这既为惩戒,亦可绝后来者。如果群声高呼能让法律尽快打上“补丁”,则善莫大焉。而一切情绪化的指责,甚或乱舞手中道德大棒,既扰乱法律之公正判断,更与法治理念相悖,已经走向了反面,更该“刹车”。
  
  文/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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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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