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初,中央发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其中明确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裸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事实上,这一规定再一次收紧了对裸官的紧箍咒。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就意味着既为裸官,就不会再有升迁的机会。方旋很可能是国内第一个因“裸官”身份而被劝退的官员,在当下的反腐声势下,这样的处置或许并不令人意外。
“裸官”对国家利益具有潜在危害,一些要害部门的公职人员能影响政府部门的重大决策。据说,中国人加入西方国家国籍,需要公开明确地宣誓效忠于所要加入的国家。这种宣誓说白了就是承认对自己祖国的背弃。试想,自己的家庭成员已经背弃了祖国,那么与家庭成员血肉相连的“裸官”还能一心一意的效忠祖国吗?
特别是那些有违法乱纪行为的“裸官”,只要有风吹草动,嗅到危险的他们就可以以探亲和休假的方式,从容不迫地逃之夭夭,到外国寻求避风港。从这个意义上讲,拥有外国国籍、在外国拥有固定住所的家庭成员,就成了贪赃枉法之“裸官”事先安排在外国的帮凶和后盾。
鉴于此,劝退“裸官”,不失为防腐堵漏一个好的办法。
文/李戈
来源:红网
作者:李戈
编辑:刘艳秋 实习生:朱天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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