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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险精神应与公共资源兼顾

来源:红网 作者:郭昌盛 编辑:刘艳秋 2014-05-24 0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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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日,重庆5名驴友私自前往二王洞探险,因突降大雨被困。21日上午,当地政府及警方组成15人的联合搜救队前往救援,5人在失联40多个小时后成功脱困。(5月23日《重庆商报》)
  
  又见驴友被困深山、又见兴师动众的公众救援。驴友涉险事故频繁发生,“探险游”几成“夺命游”,救援耗费巨大公共资源,规范户外探险行为,体现我们对生命的尊重与反思。
  
  户外运动是一项很好的健身活动,但户外探险则是非常专业、复杂的运动,非一般驴友所能驾驭。讨论探险与救援话题,一方面足以证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则间接提醒着人们,有多少意外灾祸,都因为对于个人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对于规则、法度的轻视、违犯而起。
  
  遇险获得救援本是公民应有的权利,但以自身违规在先的“探险”所造成的公共资源浪费,又该由谁来承担?尽管,登山探险是一件很私人的事件,但是在完成它的同时,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其他人的权利,比如家人是否知情,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登记,对自己团队的行动能力是否有准确的判断等等,这些对他者权利的关注和维护,不仅可以增加自己的生命安全保障,也是文明社会的必需。
  
  驴友违规探险,救还是不救?谁为救援买单?越是质疑的争论越需要作出进一步规范。让探险者为搜救成本埋单,则悖逆公共服务的属性;不让探险者为搜救成本埋单,又客观上纵容了这种无妄成本的泛滥。事实上,政府搜救恪守公益边界,并不代表当事驴友就可以规避法律规则的惩罚——或者说,摒弃经济制约、寻求法律责任制衡的方式,更能兼顾救援的正义性与权责的对等性。该出手时公共救援还得出手,但险情解除后,驴友当为耗费的公共资源承担责任:这种责任既是为警示“后来者”,也是对民意与公共利益的一种“补偿”。
  
  探险不等于冒险,探险需要遵循科学规律,而冒险是没有科学精神的非理性的行为。目前需要警惕驴友从“探险”走向“冒险”的畸形转变。探险旅游是有门槛的,每个有意做驴友的人,对自己的野外生存能力、身体素质、专业知识、目的地信息,都应该有充分的认识,要有自我负责的精神,避免因为盲目、鲁莽的行动给自己的生命财产带来威胁,同时增加社会的负担。对于驴友的户外探险,堵不如疏。政府应该加强对公众的信息传播,使驴友明白仅有冒险精神是远远不够的。探险活动中,任何违背科学规律、导致自身或他人伤亡的事件,在户外运动的道德范畴中都是不道德的,应该给予谴责。
  
  文/郭昌盛

来源:红网

作者:郭昌盛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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