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交运局局长马朝胜,堪称“大度局长”,虽说名誉受到较大损害,但仍“相逢一笑泯恩仇”地谅解了诽谤者陈某,没有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不过,我们在赞赏“大度局长”的同时,也该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达州市民陈某是一个随意释放戾气的“刁民”吗?
因为路面太烂导致车身被刮伤,维修花去几千元,作为有车一族,恐怕没几个人能淡定。更要命的是,愤怒的陈某在当地的论坛连续发帖反映此事,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理,这能不让他气上加气么?于是,陈某便在网上编造了一篇诽谤达川区交运局局长马朝胜贪污国道维修费的帖子,“火”得一塌糊涂。平心而论,陈某并不想去“主动”当一个社会不稳定分子,而是他反映问题的帖子无人问津,导致他“冲天一怒为网贴”。
根据法律,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诽谤他人,若浏览点击率达到5000次,转发率达到500次,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陈某的帖子一天时间点击率就超过了16000次,自然“大劫难逃”了。所幸的是他遇到了一位“大度局长”,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只是被拘留10日小示惩罚。
网络时代,舆论制高点应该在网络上。现在,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设有网络新闻发言人,专门来跟踪回应网民的发帖,这是与时俱进的体现。但设立网络新闻发言人不是服装秀,走一走、亮一亮就完事。因为民众对网络新闻发言人满含期待,期盼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批评的声音等,能得到及时而坦诚的回应。令人遗憾的是,不少地方的网络新闻发言人是“金口”难开,这能不让网民失望甚至愤怒吗?白岩松曾说过,“这是一个‘全民皆记者’的时代。”在网络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快得让人无法想象,每一个网民都可能成为信息的发布者,都是一位网络化时代的记者。如果地方新闻发言人制度沦为一种摆设,民众无法从大大小小权威部门的网络新闻发言人那里得到满意的答复,那一些负向的信息就会堂而皇之出笼,以致于谣言满天飞了。
达州市民陈某被拘留10日,他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但作为道路管理的相关部门想过一个问题没有——你们没有及时维修破损的道路,没有及时回复网民的爆料帖子,又该付出怎样的代价呢?
文/钱桂林
来源:红网
作者:钱桂林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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