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捐款别找政府办事”,广西石康镇镇政府翻修大院逼24家企业认捐,如此“行政逼捐”奇怪吗?一点都不奇怪。“行政逼捐”形式多样,政府部门或相关公务员一声招呼,有人出人,有力出力,有物出物,还怕找不到买单者吗?可以这样说,“行政逼捐”,这绝不是孤例。
广西石康镇镇政府改造时“收钱”,太落伍了,当然容易引起矛盾。比如某派出所大楼落成,给管辖区单位遍发乔迁之喜喜帖,请问,谁敢不随礼?这样就不会引起前述那么大矛盾,一者,各被管辖单位希望治安好不?“你懂的”。二者,希望财产损失尽量少一点,“你懂的”。可谓比石康镇镇政府手段高明多了。
大家都知道,个人出书,书籍不好卖,往往得倒贴。为什么领导们还是喜欢出书呢?领导出书,书画水平如何,文章是否惊人,都不是问题,反正有人争相赞助出版。一个电话,一个眼神,一个座谈会,自有下属人员和下属单位跑腿,这书还用担心没有销路吗?这书卖得如此火,这可是周瑜打黄盖,你不能说“逼买”。
如果你说“逼买”,领导会说我比窦娥冤,我可是学习上级领导的。上级领导讲话,或出选集,或单行本,为了深入领会、贯彻落实,往往要求人手一册(至少大多数人必须有)。问题是,现在是信息时代,没有必要人手一册吧?网络随时可查阅学习领导讲话,有必要买那么多吗?上级领导做得,我凭啥学不得?
“行政逼捐”,常常可见,如“私车公用”,公车改革后并未绝迹,甚至更隐蔽。“行政逼捐”,问题在下面,看上去是人民群众在掏钱买单,但是根子在上面,是权力不受制约,没有受到严厉和有效的监管,在政府部门或相关公务员眼里,反正是纳税人的钱,就浑然不当回事了。法律没有把权力带来的特权好好关进笼子里,某些领导没有很好地领会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精神,以致各种各样的“行政逼捐”前赴后继,层出不穷。
十八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央推出了八项规定等整治措施,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风、社会风气都大为好转。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还有人敢于顶风违纪,“行政逼捐”何时休?
文/李云勇
来源:红网
作者:李云勇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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