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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胚胎可继承能否为代孕合法化破冰?

来源:红网 作者:赵志轩 编辑:夏熊飞 2014-09-20 00: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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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宜兴一对双独年轻夫妻不幸因车祸身亡,小两口生前曾在南京鼓楼医院做试管婴儿,并留下4枚冷冻胚胎。为争夺胚胎保留“香火”,双方家长与医院对簿公堂,要求医院归还胚胎,结果一审被驳回。9月17日,中国首例冷冻胚胎继承权纠纷案二审迎来大逆转: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宜兴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4位老人共同监管和处置南京鼓楼医院的4枚冷冻胚胎。(9月19日《京华时报》)
  
  两对老人失去唯一独生子女的伤感和痛楚,假如我们换位思考一下也是能感同身受的,此时留给他们唯一念想的—是—双独年轻夫妻留下4枚冷冻胚胎。两对老人不怕费尽周折、不怕打官司、据理力争终于赢得了子女遗留胚胎的监护权。
  
  然而,两对老人不辞辛劳、费尽周折,拿回子女遗留胚胎监护权的最终目的,恐怕不只是一个监护权的问题。其实,他们更希望子女遗留下的胚胎,能够孕育生命“香火相传”。这对双独失去子女的家庭而言,也多少是一种安慰和抚平心灵创伤的良药。两对失去独生子女的老人,其养老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假如能够让子女遗留的胚胎,孕育生命,将来对这两对老人的要老问题而言,是不是也多少是一种保障呢?
  
  可是,这两对老人要想使自己的夙愿成真,就必须通过“代孕手段”才能实现。然而,我国的相关法律又严格规定“禁止非法代孕”,这不得不使这两对老人倍感失望。不仅如此,实际上,现实生活当中,有很多父母不能生育的又渴望得到一个子女,在现代医学允许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允许代孕?实际上是很值得讨论的。
  
  说到底,冷冻胚胎可继承能否为“代孕合法化”破冰?既然现有法律“存在局限”和“美中不足”的地方,那么,要讨论代孕是否可以合法化,是完全禁止还是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合法化,合法化的条件是什么?如果这样一个案件能为“有条件代孕”破冰,给人们带来这些思考的话,是不是也很有积极意义呢?
  
  文/赵志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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