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了湖北省保康县的一桩奇事,该县某村村民因在酒宴上使用了价格相对较高的烟酒,违反了该村村规,被处以罚款2000元,据该村村规,村领导家庭、干部家庭与普通村民家庭喝酒抽烟分别都有严格的标准,领导家庭标准较高,普通村民标准较低,超标将处以罚款。(10月15日《楚天都市报》)
看起来,一桩村级小事并无关大局。然而,此事却反映出一种极易出现并蔓延于社会的权力异化现象。亦即,如果“反四风”工作被特权思维异化,就极易出现此类戕害一般民众正常权利的现象,极易出现“反四风”反得老百姓无权抽高档烟的情况。
由于社会情况纷繁复杂,“反四风”工作容易出现两类“变质”,一种是反得普通员工没有了基本的福利,这一点,中央媒体已于前不久多次提出。一种就是“殃及”普通老百姓,反得普通老百姓无权抽高档烟。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无非就是某些人丢不掉特权意识,无法接受在生活上回归到普通老百姓的水准,所以利用手中权力强制性降低普通老百姓的消费,既然自己只能抽10元一包的烟、喝60元一瓶的酒,那么就强行规定普通老百姓只能抽2元一包的烟、喝10元一瓶的酒,以此凸显自己特权加身的“尊荣”,凸显自己有别于普通老百姓的特殊身份。
在以前,因权力而带来的各种附加值,公务消费及腐败经济的广泛存在,导致领导官员、公务人员以及普通老百姓之间在生活上出现了事实上的不平等,烟、酒乃至交通工具事实上都凸显出一种权利与身份的差异。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反四风”就是反特权,破除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因公职与权力而带来的特权式消费,使他们回归其社会公共服务者的角色;破除社会资源配置上的“官本位”,在政府机关与社会之间建立一种良性的职业生态。
但是,若某些地方、某些官员不放弃其特殊身份,将特权思维带入“反四风”工作,那么就会出现以权力赤裸裸地强制手段强令老百姓降低消费水平,甚至强制将老百姓分成几个等级,造成生活上“衣分三色、食分五等”的等级差异,以凸显自身身份的尊荣。如果说在以前,领导官员生活上的特殊化还来自于非制度化的、潜规则下的权力附加值,乃是隐性的。那么此类权力强制下的特殊化就是显性的、建制化的,相比前者,后者因其用权力人为制造了一个“等级社会”,其危害性更为严重。
虽然我们也承认,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喝高价酒、抽高价烟也是一种浪费、一种不必要的攀比。但是,消除这种浪费与攀比,靠的是政府的引导,靠的是政府在生产与定价环节上的行政干部,而不是把老百姓分成等级,强制某些等级不能消费。这乃是一种违法行为,是权力越界而对老百姓权利造成的损害,是权力的滥用与异化。
就此而言,该事件至少犯了两宗罪,一是利用权力在社会中人为建制身份与等级,一是权力越界与滥用戕害普通民众的权利。在中央屡次提出将权力关进“笼子”里之时,权力的这种越界与滥用无疑是逆势而行,值得引起我们注意。
文/岳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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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岳乾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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