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中国新闻网报道,一男子发帖称:珠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培训科科长陈光明长期与自己的妻子通奸。这先生果然好手段,这帖子不仅沸沸扬扬的见网见报了,“线下”活动也进行得热火朝天,不但在“涉震”官员单位拉起了条幅,而且还广发宣传单,让老婆的“道歉书”如雪花儿漫飞。
这是要置“车震官员”于死地的节奏。
像车震啦、野战啦啥的只要被曝光一般都是官员的桃花死劫,举凡网络曝光这类事件,没有一个官员能够全身而退。原因有二:一是这是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特殊身份义务,像普通百姓有这档事,估计连道德领域也没人愿意浪费口水,而官员是必然要受到处理的;一是这事只要在官员身上出现,迄今未止没见有不涉及权(钱)色交易的,道理却是很简单,一个青春别管玉女还是欲女的,人家正直妙龄,实在没有出于感情的理由和一个老大爷拍拖,毕竟您都到了“小便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还滴滴滴滴”的地步了。
话说回来,我在看到这位先生广发的“车震帖”时,的确内心是颇震撼的,要举报官员车震自己的老婆,作为公民权利当然是应该受到尊重的,但这和常见的小三反腐还是多有不同,毕竟是有家室的人,怎么着得有投鼠忌器的考虑。
正因此,我突然觉得,假如我们不迷信这则帖子,还是疑点颇多的。帖子中妻子的悔过书,字迹娟秀如行云流水,丝毫看不出在写这封悔过书时内心有一点儿纠结,我甚至都能感到她的情绪是平静的。像在叙述别人的故事一样,细节生动,绝无含糊和隐晦之词。比如:“很快我们就发生了性关系”“他说不便在珠海开房,每次都是在他车上做”“一般都是中午在体育中心南门停车场”“今年8月借出差之便在长沙幽会”“去年曾多次去广州玩”……
好吧,读到这里,您会觉得这是一个被丈夫突然抓到把柄,羞辱交加中的女人该有的叙事方式吗?假如,这事反过来理解,一个4年前不到30岁的年轻少妇,和几乎可以做她父亲的人在酒吧认识,然后,对不起,和一切很俗套又恶心的权色交易的故事一样这事就开始了,省略掉这些大家都可能想到的过程,结局是以性作为投资未能达到预期的回报,然后就是我们所援引的新闻了。
有人或者会问,这有什么不同呢?反正是反贪官嘛!问题在于,一个两情相悦的受害者和一个性投机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近年来,多少情妇反水事件“作为跟对人、快致富”的版本,无不是“一直在模仿从未被超越”,我甚至都希望与贪官通奸,从中不当获利应该考虑入刑。有人或者会说,那不是连情妇都不反水了吗?这个逻辑是建立在权色交易被查出是在情妇反水的基础之上,事实上,在一个正常的地方,指望小三、情妇反水贪官当然是最不正常的。
好吧,作为一个评论或者我第一次没有建立于新闻事实之上,也许是我没有过度地迷信那个“车震帖”,也许是我放任了对非正常婚外性行为恶意的想象,但,到现在我愈加相信了,老公举报官员与妻子车震(4年呐)绝不会如此简单,即便一个婚姻失败到足以令人气急败坏的人也不至于如此作为。除非,除非这种仇恨有更加复杂的春药。
文/猫之鱼
来源:红网
作者:猫之鱼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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