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贫困同学,上海3名中小学生近日捐出了自己10余年积攒的50万元压岁钱,用于设立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青春之光爱心专项基金”,其中一位现年14岁的学生也因此成为上海最年轻的慈善专项基金主任。专家指出,每个人都有向善的愿望,以及不同程度做慈善的能力,而中国的民间慈善、“平民慈善”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应呵护孩子的善心,提供多种形式让他们实现愿望,并将之作为孩子了解社会、培养公民精神的重要途径。(11月9日《南方都市报》)
参与慈善公益的门槛,无论在我国,还是美国等其他国家和地区,都没有高到必须捐出一大笔钱,也没有局限为现金捐献的形式。慈善公益精神的核心在于,认同并尊重多样性存在,愿意体察他人处境,并持续不断以力所能及的方式给予帮助。只有尊重他人的存在和处境,才可能真正发挥出慈善特别是民间慈善相对于行政力量的信息优势,尽可能避免弱势群体被社会抛弃的情况发生。
上海市的3名中小学生捐出50万元压岁钱,设立了一个专项基金,定向用于帮助贫困中小学生。此举表明,即便在行政和已有的社会救助体系下,仍有相当数量的贫困中小学生的学业和生活情况令人担忧,从而才触发3名小捐助者采取行动,现有救助体系仍存在显著漏洞,或者说资助水平还不能满足需求。而这3名小捐助者采取设立专项基金而非常见的一次性捐献,显然是为了长期运作以持续帮助尽可能多的受助对象,这个考虑也很值得赞赏。
笔者认同报道中专家的说法,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都应呵护孩子的爱心、善心,要尽可能的提供政策支持方便,还要鼓励更多孩子以力所能及的方式积极参与慈善公益等公民实践活动。
但也需注意的是,良好的初衷,很多情况下未必能换来持续良性的运作及符合初衷的结果。上海市这个由未成年人捐赠建立的专项基金,由捐出金额最大的14岁孩子担任专项基金主任,要参与研究并监督专项基金使用情况、跟踪专项基金的资助项目、参加专项基金开展的各种活动,以及基金资金通过理财保值增值等。这固然有助于“孩子了解社会、培养公民精神”,但却同样反映出专项基金运作监督的粗糙。
专项基金不能对外公募,但可以接收他人捐款,也无需对外披露财务情况。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负责人在受访时还专门谈到了这个基金后续接收捐款的途径。近年来,国内已频频曝出慈善基金圈钱丑闻,一些公益组织一手操作公益,一手经营生意,两大业务的资金混杂不明,善款甚至被大量直接用于私人理财、房地产投资。更为普遍的圈钱方式是,慈善基金组织的核心成员直接或通过亲友设立关联企业,高价采购关联方的物资或服务,借以变相侵吞善款。
因此,呵护孩子善心的最好方式,不仅是提供政策方便,还必须加快慈善公益领域的立法,建立起慈善基金对外披露财务状况等强制性机制,增强该领域的透明度,防止不透明的基金运作诱导行善者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滑向圈钱犯罪深渊。正如知名网络报料人周筱赟在10月11日的《南方周末》所撰文指出的,“造成公益乱象的根源在于立法缺失。时至今日,中国还没有一部慈善法”。
文/郑渝川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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