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人事劳动专家向记者证实,由人社部负责的央企薪酬改革落实方案有望在整个国企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的大框架中率先破冰。“人社部已完成相关方案的制定工作,预计会在今年年底对外发布。”上述人事劳动专家表示,该方案将重点对行政任命的央企高管人员以及部分垄断性的高收入行业的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实行限制。(11月17日《每日经济新闻》)
央企薪酬改革落实方案将重点对行政任命的央企高管人员以及部分垄断性的高收入行业的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实行限制,这是对的。这些高管与那些薪酬市场化调节的企业高管不同,他们的薪酬与其经营效益不挂钩,他们挣多少往往自己说了算。由于其所在企业的垄断性,其所在企业没有丝毫市场和经营风险,稳赚不赔,这些高管闭着眼睛也能捞金。
同时,这些高管不是通过市场经营业绩竞争上岗的,而是行政任命的,没有经营业绩上的压力,干几年或干不好,拍拍屁股走人,官照当不误。这些高管一手拿着高薪,一边享受着行政级别的待遇,两头通吃,好处都被他们占了。因此,他们拿“天价”高薪,公众及企业员工不服,会产生分配不公的负面效应,影响改革动力的进一步迸发。对这些高管“限薪”也是调动国企改革积极性之必然。
但仅仅对高管“限薪”是不够的,这些人是否还有可观的非薪酬收入即灰色收入?这类收入如何处置?应当看到,包括超发奖金、公积金、补贴、福利费等在内的灰色收入在这些高管的收入中占有相当比重。从近年来国企公款消费情况看,企业高管凭借手中的权力,成了公款消费的主体,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挤占了企业的利润空间,等等。因而,在对其“限薪”的同时,还必须对这些高管限权,规范相应程序,让制度管事。
文/于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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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于文军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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