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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我就欺负老百姓”急需受治者授权

来源:红网 作者:徐云鹏 编辑:刘艳秋 2014-11-21 00: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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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吃共产党喝共产党的,你去告我吧。”“我就欺负老百姓”……江苏镇江一名城市管理人员朱某15日在和早点摊贩争执时口出狂言,视频在网上曝光后迅速被网友封为“最牛城管”。目前朱某已被开除,正东路街道称,不会因此取缔该摊贩的早点摊。(11月20日《京华时报》)
  
  城管滥用权力暴力执法并不少见,但如此口出狂言,“小权”变成了可以对摊贩“生杀予夺”的“大权”,确实令人震惊,发人深省。人们不禁要问:区区一个协管都敢无视法律,无视人民,谁给他的权力让他任意欺负老百姓?
  
  其实,权力滥用在表面上就是这样一个“矛盾体”:人人都深恶痛绝滥用权力,反过来却人人都喜欢这样做。一方面,对他人滥用权力的行为很反感,甚至深恶痛绝,咬牙切齿。另一方面,凡拥有权力的人又都喜欢滥用权力,即使是专门监督、查处他人滥用权力的人也不免会滥用权力。可以说,只要是权力,人们都有滥用它的偏好和内在冲动,甚至不知不觉就滥用了。即使在私权领域里,也不例外。
  
  一个人人深恶痛绝的东西反过来却人人都喜欢,这说明在滥用权力时,一定会存在很多特别的“好处”,会带来很高的享受和福利。当然,城管“我就欺负老百姓”并不是目的,其目的是通过不断的“欺负”助其强势,让摊贩们对其产生畏惧感,再也不敢怠慢他,主动向他敬供,从而在他们身上拔毛,捞取更多的好处费。你看,这名城管不仅大方承认自己拿过姚师傅几包烟,而且还理直气壮地说:“我拿你两包烟我承认,我就拿你两包烟,我没拿你钱。”在他看来,城管吃拿卡要的是天经地义的事。
  
  就本质而言,权力是一种特殊利益、高致用的利益,在权力领域里,“谁给好处就对谁负责”这个原理不但同样适用,而且更加具有代表性。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有奶就是娘”,“端谁的碗,服谁的管”,“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谁给我权力,我就对谁负责。城管之所以敢很放肆地欺负摊贩,是由于摊贩们既不能给予他们实惠,也决定不了他们的饭碗。
  
  权责同源。就责任与利益关系而言,没有利益则无真正的责任,责任所指向的对象必须是利益的给予者,即责任指向的对象和利益的给予者应为同一主体,责任的来源和利益的来源,源头只能是一个。也就是说,权力由谁授予,就对谁负责。如果权力民授,则对民负责;如果权力君授,则对君负责;如果权力自授,则对自己负责。城管由城管局聘用和管理,对城管局领导负责,而城管局领导是由政府任命的,自然要对政府或领导负责。在这样的权力结构中,面对繁重的城管任务,摊贩的命运就可想而了。
  
  破解“我就欺负老百姓”的社会困境,遏制特权思想泛滥,确保权为民所用,为民负责,关键是加快政治民主建设步伐,让老百姓真正拥有管理国家的主权,实现“你当官,我授权”,受治者授权,凡是官员的晋退去留必须由老百姓来决定,让老百姓成为官员的“娘”,而不是反过来当老百姓的“父母”,让老百姓喊爹叫娘。政府的权力再大,首先要符合老百姓的意志,得到老百姓的认可,如果官员行使权力不符合老百姓的意愿和利益,老百姓就有权让他“下岗”,这样的话,恐怕就不会有人再敢狂言“我就欺负老百姓”了。
  
  文/徐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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