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李建平夫妻销售自家制作的红薯粉条,甘冒风险,做起了赊账的买卖。让夫妻俩感到欣慰的是,3年来,没有一个赊账不还的。“我卖的是良心粉条,所以敢赊账。”李建平说,“我赊账卖粉条,就是想打打假,给纯正的红薯粉条争口气。”(1月23日《大河报》)
李建平夫妻所言的“良心粉条”,其实隐含着两种含义,一是粉条乃凭自己良心做的,品质有保障;二是他们同时也相信购买者有良心,只要粉条质量达到预期,谁也不会欠账不还。当然,李建平夫妻判断是对的,3年来没有一人赊账不还的事实,既是粉条品质的证明,更是人心向善的证明。
但这个“良心粉条”的故事,是否就可以作为诚信交易的经典模式呢?显然不是那么回事儿。因为对于街边小生意而言,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从来都是最基本的商业伦理,再正常不过,赊账的情况只是特例。再者说,赊账与否,与产品品质好坏之间,也并无必然联系,谁也不能说,不敢赊账的卖家的产品都是假冒伪劣。
而赊账的行为,显然对商家是不利的,因为这要求商家在保证自己产品品质的同时,还需要无条件相信赊账者的“良心”。这种情况虽然对于买方来说是喜闻乐见,但对于商家来说却是一种无谓的“分心”,更要在自身诚信经营之外,多承担一种本不该承担的风险成本,谁能保证这种成本不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现阶段中,诚信二字对于经营者的意义,无非就是保证产品品质、价格公道、童叟无欺,除此之外的要求都是意义有限。虽然说经营者可以自定高标准、严要求,但若在无用噱头上下的功夫,超过对产品本身下的功夫,无疑是“跑题”了。而这种无序竞争环境,恰恰是无良商家喜闻乐见的,如此一来,吃亏的只能是真正诚信经营的商家和消费者了。
李建平夫妻冒赊账经营的风险,为“良心”投注,以此证明了“良心粉条”的货真价实,但不代表这就是诚信经营的标准“模板”。无论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不应该对“良心”产生不切实际的依赖感,更不应该以对良心的期待,取代对法律法规的关注。能否诚信交易,不仅要靠良心,更要靠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无论买家还是卖家,只有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认真守好各自诚信的边界,才能顺畅交易,和谐共生。
文/万光武
来源:红网
作者:万光武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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