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6年烟草税再度上调。财政部5月8日发布通知,自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税率提高了6个百分点,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另据新华社报道,国家烟草专卖局消息显示,烟草行业的批发价格也将同步上调。(5月9日《新京报》)
提高烟产品消费税并因此提高产品价格,是国际公认的最有效的控烟措施之一。但是此次“控烟令”由财政部发布通知,势必遭受合法性质疑。仅凭一个部门通知对烟草市场实施政策干预和价格调整,是不合法律程序的。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一切政策的制定应在宪法和法制框架内运行,这是建设法治社会的根本要求。
撇开重税控烟的合法性不谈,其是否能起到有效控烟的目的,恐怕只能是一种理论上的预期。重税控烟,控烟是表,增税是里。上调烟草税,必然倒逼卷烟批发价和零售价的微调。看起来似乎能给烟民制造一种经济压力,实际上是把烟草公司的税费负担转嫁到消费者身上,通过增加经济负担来引导控烟的行为。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最新烟草税税率表,烟草公司的烟草批发价可能平均上涨6%左右,终端零售环节的卷烟平均价格比上年提高10%以上。以零售指导价为10元一包的烟来说,烟草税上涨后,烟草公司的价格会在9.3-9.4元一包左右,零售商可能也会随之上调0.6元,大概在10.6元左右。由此可见,零售价的降幅仍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10%左右的上调对普通烟民及其家庭根本够不上“经济威胁”,怎么能动摇根深蒂固的烟瘾?由此,通过重税控烟达到减少吸烟人数目的的做法,难免就有一厢情愿、隔鞋搔痒之嫌。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这是烟草立法的客观困境,也可能是此次由部门出台重税控烟政策,而不是由立法机关颁布法规的一种现实考量。既然控烟遭遇“民意抵制”,不如转变工作思路,静待“民意觉醒”。政府在控烟上难以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不如在引导工作上多做努力,逐步提高烟民控烟意识。或者把转嫁到烟民身上的税费负担返还给烟民,以街道、社区、单位、村组为单元,建立控烟、戒烟奖励机制。
文/范军
来源:红网
作者:范军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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