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结束的中国农村发展高层论坛上,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张天佐表示,目前我国很多农产品的价格没有充分体现农业生产资源的稀缺性和劳动力成本的价值,农业投入品、劳动力、地租的成本大幅度上升,种养殖的效益却在日益下降。这位官员认为,这使得消费者对大量价廉的农产品不珍惜,并使生产者大量使用化肥、农药等用于增产,策略上应该保证农产品供求的适度偏紧。(8月1日《新京报》)
农产品价格持续畸低,必然将影响农业生产经营的持续投入。大量的分散小农的生产经营积极性进一步降低,确实会刺激出现更多使用化肥、农药以增产,以部分挽回农产品单价过低带来的回报不足。在很多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力推的龙头企业带动模式下,企业把收购价降低的压力转嫁给协议农户,后者生产的成本投入甚至无法通过过低收购价而收回,根本无从谈起劳动力成本回收及农产生产利润。长此以往,龙头企业带动模式面临体系无法存续的压力,而龙头企业“盘剥”协议农户的空间具有有限性,投资带来的业绩回报也就非常可怜。
这里提到的农产品价格畸低,其实主要指的是农业生产者所能获得的收购价太低。然而,粮食产品和部分产量大的应季蔬菜、水果之外,全国各地市场上流通的很多农产品,售价并不便宜。农业部官员声称要让农产品供求实现适度偏紧,这种提法不出意料引发了作为农产品消费者的网友的强烈不满,因为现有农产品的市场售价已然不低,如果因为供求关系发生改变,部分品种更可能走向所谓的“天价”。即便主管部门和地方加以调控,也很可能出现有(低)价无市的状况,相关品种产品则进入所谓的精品渠道,卖出离谱价格。
过低的收购价,跟并不稳定但总体偏高的市场售价之间,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收益流向了中间环节。从目前的情况看,多道中间环节的存在并实现对农产品的连环加价,一方面,是因为农业生产具有分散性,粮食产品和多数品种的其他农产品还带有粗放化特征,无法直接实现生产对接需求;另一方面,农产品从收购采购,再到分拣、加工、包装、配送,环节存在过多,各环节也同样呈现出粗放化的散乱特征。
笔者以为,农业部有关官员在7月31日的活动现场发表的观点,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问题,但给出的解决思路并不清晰,有些不切现实。按照该官员的表述,农产品供求趋紧,会提高价格,有利于提高农业效益——真会如此吗?供求收紧带来的价格变化,将主要体现在市场购买环节,让消费者掏出更贵的购买价。但因为多道中间环节的存在,以及近年来主管部门力推的龙头企业主导模式的存在,更高甚至显得有些离谱的售价很可能无法促成收购价合理化。相反,会因为售价提高、需求降低,导致龙头企业及农产品收购采购企业单方面在不提高收购价的同时上调收购标准,这显然将进一步打击农业生产经营积极性。
在笔者看来,要想扭转农产品收购价格畸低,影响农业生产经营持续投入的问题,更为可行和有效的方法是,努力提高分散小农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大范围的抱团发展,改变其在收购商面前毫无议价优势的状况。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水平,不仅有利于落实农产品保险,还可以起到丰富农业生产经营品种多样性的作用,减少个别品种扎堆及因此造成的价低伤农。
此外,农业主管部门应会同市场监管、贸易等主管部门,大力推动“互联网+”框架下,农产品中间环节的垂直一体化,引入更多社会资本和电子商务企业参与其中,让农产品中间环节变得更为扁平,搭建更多的产销直接对接方式、渠道。鼓励互联网企业在农产品领域引入“滴滴专车”等创新模式,展开更为激烈的竞争,从而让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的消费者获得更多收益。
文/郑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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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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