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云忠的“数宗罪”里,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还将“权力”异化为赚钱工具,明目张胆插手工程项目。公诉机关指控,李云忠在任职期间,收受和索取上述人员给予的现金及财物折合人民币3699.5857万元。有一次,李云忠弄到一个项目,转给周某。周某又将该项目转给别人做,一转手就赚了500万元,可周某最后只给了李云忠90万元好处费。当李云忠从其他老板处得知真相后,大发雷霆,大骂周某是在“打发叫花子”。(9月11日《云南信息报》)
因为行贿人给自己的好处费太低而自比“叫花子”的李云忠,一扫一些官员的矜持与狡辩的贪官形象,赤裸裸地把贪官贪得无厌的本性暴露出来。然而,这种没有一丝一毫廉耻的程度,确实是贪官的真面目,如果不是权力随意性太强,如果不是受监督太弱,李云忠岂能如此嚣张?
在李云忠看来,为开发商办了实事,开发商就理所当然地应该“孝敬”自己钱财,并且这份钱财得足够有面子。李云忠并不是一个“傻子”,他在为开发商办事后,也多方打听与自己有关的“劳务收入”是否“劳有所值”。这就是他把权力和金钱进行交换运用到了极致的一个畸形怪胎。与那些“不收钱就会伤了给钱人的感情”、“不收钱就会阻止当地发展”“只提拔有能力但又送钱干部”之类的贪官相比,李云忠似乎更直白,也用不着那些行贿者费尽心思去琢磨该怎样给官员们好处。
李云忠的“沦陷”,与其他贪官多有些相似,是个能吏,周边有许多老板朋友,看着商人挥金如土而致心理失衡。这些似乎都成为贪官为自我堕落而做辩护的“标配”。虽然这些外在因素对于李云忠的堕落有一定关系,但还是与李云忠的自甘堕落有着直接且根本的关系,与权力的随意可处置性也有必然的联系。不管是对干部的选拔任用,还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等,都一幕幕地上演着李云忠“行云流水”的权力金钱交易秀。
贪官在面对纪检部门和法律审判的时候,多是痛哭流涕,后悔当初没有学习他人的良好品格,有的还寄出家庭贫穷、父母老实本分这样的煽情桥段。没错,贪官这样的桥段或许能够打动一些人,但却掩盖不了其违背党纪国法、违背良人相劝的事实,更对比映衬出其可耻的贪腐嘴脸。
没有什么比权力更容易腐蚀人的东西,也没有什么比贪官自我悔罪更具迷惑性的言谈,事实上,更没有什么比加强对权力制约更能根治权力的嚣张。李云忠显然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权力制约后的结果。但这与权力行使中的制约还相差甚远。到达终点再去纠偏,虽然也许能够给一些人以挽救,但与行程起点和行程中途的时时监督与制约相比,其效果要相去甚远。
贪官向来对有所求于己的人以高傲形象示人。李云忠自比“叫花子”,权力的霸蛮性展露无遗,这是否与贪官的攀比性有关,是否有李云忠的贪婪有关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要杜绝权力霸蛮和攀比的空间。如此,贪官自比“叫花子”也就没有了滋生的空间,官员是什么角色就一清二白了。
文/张立
来源:红网
作者:张立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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