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16岁少年称扶老人被讹,遭索赔25万”引来广泛关注;但据来自警方的讯息表明,警方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并非见义勇为——民警的执法记录仪拍下了两段与事故相关的视频,多名市民称老人被超宽电动三轮车撞倒。(9月17日《郑州晚报》)
有些事情真是叫人看不懂,你说要是谁也没看见、摄像头又失灵了,肇事者扯个谎倒也有点“客观理由”,可这在这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的撞人事件,肇事者怎么就胆敢妄称是做好事扶人被讹?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肇事者这么做的底气何来?
原因可能找出一箩筐,但我认为最主要的是,我们这个社会弥漫着一种舆论的雾霾,只要是发生了老人倒地和扶者的纠纷,那么,这种舆论的雾霾天气便一定立时杀到,立时就会卷得天昏地暗——扶人者立成见义勇为者,他被讹了;而老人则相反,成了讹人者。在纸媒,是如此。在网上,更是如此。
老人成了千夫所指的坏人的代名词。“不是老人变坏了,是坏人变老了”,是这种舆论雾霾最恶毒的宣言,也是其代表作。在这种恶劣舆论天气下,你说扶人者他怕啥,他啥也不用怕,撞人又怎么了,就说没撞,就说是见义勇为,准保博得一片赞叹欢呼,谁要是胆敢亮出相反观点,你找死啊,你个讹人者,你个讹人的老不死的帮凶。
这种舆论雾霾最初大规模爆发始于彭宇案。尽管没有证据表明彭宇是做好事、见义勇为,尽管证据对徐老太有利,但是受当时媒体报道和评论的误导,很多人就是坚信彭宇是受了冤枉的,就是坚信徐老太是讹人了,就是坚信法院判决不公,并由此卷起舆论狂潮,一时之间,舆论雾霾覆盖大江南北、长城内外。
彭宇案至今,发生了多起倒地老人和扶起者的纠纷。几乎是每隔一段时间,媒体就要炒作一回这类事件。每次出现了倒地老人和扶人者的纠纷,几乎毫无例外地,舆论就会一面倒,就会狂欢,不分青红皂白,纷纷谴责、咒骂老人。不断炒作的结果,形成了人们顽固的思维定势:老人是白眼狼,老人是魔鬼,老人不可扶,谁扶谁被讹,谁扶谁倒霉。
既然,舆论不分青红皂白,铁杆支持扶人者,铁定撕咬倒地老人,那么,肇事者还有什么畏惧和顾忌,碰上那道德本来就不怎么样的,或者心理状态尚不稳定的,当然就很可能恶人先告状,贼喊捉贼,反说自己是好心搀扶,是倒地老人恩将仇报,将他讹了。肇事者不仅可以此彻底推掉责任,而且还会博得一个热心救人的好名声,这种包赚不赔的大买卖,你说他何乐而不为。
撞了人就该马上停车,保护现场,如果造成人员受伤立即抢救,并迅速报警。这是交通常识,为我国交通法所明载。有的人道德品质低劣、法律意识淡漠,缺乏责任担当,可能就会当场耍无赖,声称不是自己撞的,是别人撞的或者老人自己倒的。这种行径已经足够恶劣,令人不齿,岂能颠倒黑白、更进一步,把自己本应尽的抢救义务说成是做好事、见义勇为?所以发生了这等恶劣之事,除了肇事者需要接受制裁、认真反省之外,肇事者所处的整个环境也需要清理、整顿,人维护或改变着环境,环境也塑造人。
因此,舆论监督固然重要,但在监督别人的同时,舆论自身也要具备反思自己、自我监督的功能。不能自己什么都对,错的只是舆论浪潮中的人和社会。须知,舆论正确是全社会的福音,舆论错误是全社会的噩梦。要遏制、杜绝肇事者信口雌黄、颠倒黑白、假扮正义,就要灭掉肇事者所依仗的底气,要向雾霾舆论宣战。
倒地老人和扶人者谁是谁非,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决断,要看证据,要尊重司法,要诉诸良心,舆论绝不能把倒地老人和扶人者脸谱化、标签化,绝不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舆论就先形成了一面倒的态势,舆论也绝不能只监督别人不监督自己,只要求别人反省自己却从不反思。如此,肇事者无所依仗,有所敬畏,就不敢胡言乱语,莫能栽赃陷害受害者了。如此,真相的现场就会因为没有人故意掩盖、变动、篡改而得以正常保留,真相就会自然呈现在人们面前,谁是谁非就比较容易判定。纠纷双方尊重事实,尊重良知,实事求是,该怎么回事就怎么回事,事情也就好解决。
舆论讨伐所有的不正义,不人为地助推恶行,不教唆当事人使坏,当事人就会受到公平公正待遇,就会有公平感;社会中的其他人,芸芸众生,才会有安全感,舒心感,天下才会复归安宁,人们才会坐享太平。
文/李岳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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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李岳伍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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