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查,每个人都有事”“比这事大的有的是,纪委该先查他们”……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一些党员干部不适应小错得咎、小过受惩,不是去反思自己所犯的错误,而是反过来抱怨组织;不是向先进学习、树立道德高标准,而是自甘在泥潭里打滚与腐败分子比较,这种在潜意识里的“比烂”可谓荒谬至极。(12月1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大概多数人都有过这样的体验,当学习、工作中不尽如人意时,会不自觉地关注到那些不如自己的人,并安慰自己“还有人比我更差”,亦或是占点小便宜、犯点小错之时,安慰自己“别人都那样,多我一个也不多”。这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将自身思想行为上的松懈“正当”化的“比烂”思维,实在不可取。
首先,我们应当清楚认识到“比烂”思维并非个案,也并非只是存在于官员队伍中,“比烂”思维实则是一种社会上较为“普遍”的价值观。看见别人闯红灯,多数人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紧随其后”,这是民与民之间的“比烂”;前些日子,老太为女办事未果,公然辱骂官员,官员恼羞成怒,掌锢老太,这是民与官之间的“比烂”;而“比这事大的有的是,纪委该先查他们”,则是典型的官与官之间的“比烂”。较之民于民、民与官之间的“比烂”,官与官之间的“比烂”其危害性,可谓贻害无穷。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官员“比烂”实则是对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的无视。这些选择“比烂”的官员,常常抱有这样一种思想,“天下乌鸦一般黑”、“天塌下来个高的顶”,倘若自己不尽快将羽翼“涂黑”,那便是“招摇过市”不合群。把这种具有强烈主观性的个人认知当做行为标准,实则与党员干部应有的行为标准相去甚远,而思想上的放任自流,终将导致行为上的肆无忌惮,敢于轻易的打破底线、触犯法纪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次,比“比烂”更可怕的是,有“烂”可比。其实,官员的“比烂”行为是有一定的前置条件的,其一,那种“烂”行曾有其他更大的官员做过,“后进之士”无非是依葫芦画瓢;其二,官员的“烂”行非但没有被及时发现并禁止,反而有“蔚然成风”之势,“后进之士”不过是顺势而为;其三,官员有“烂”行后至今仍“安然无恙”,“后进之士”便会自欺欺人地抱有侥幸心理。
笔者认为,若要标本兼施地治理官员“比烂”思维,不仅要从小处转变官员思想上“自以为是”、“破罐子破摔”的扭曲价值观,更应该从大处严管严治,净化为官“土壤”,让我们的党员干部学会去“比好”,在“比好”中促发展、谋进步。
文/黄驿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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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黄驿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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