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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医患矛盾”绑架医患关系

来源:红网 作者:岳乾 编辑:夏熊飞 2016-05-11 16: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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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近期发生的几起伤医事件,卫计委等部门督促地方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及时向社会公布事件处理情况。而广东省政府也举行专题会议,部署全省严厉打击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优化医疗环境,切实保护医护人员的生命和人身安全。(5月11日中国新闻网)
  
  在伤医事件发生后,媒体及社会往往以“医患矛盾”来概括伤医事件所凸显的医者与患者之间不正常的紧张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医患矛盾”这样的表述有其现实的针对性。但是,“医患矛盾”本身是一个经不起严格推敲的表述,并不能正确概括广义上的医患关系,更重要的,“医患矛盾”被过度演绎,可能会绑架医患关系,既有害于医患之间良性关系的形成,也不利于法律在此类伤医事件中的公正运用。
  
  “医患矛盾”实际上是一种以偏概全,以个案视角看待全局的论述框架。纵然近年来伤医事件多发,但我们必须承认,和谐的、融洽才是医患关系的常态。绝大多数求医者对医生是抱有善意期待与尊重的,而医者也绝大多数是认真负责、恪守职业道德的。而“医患矛盾”的危险之处就在于,它将医者与患者视为相互对立、博弈的两方,用个案中的紧张关系取代常态的医患关系,形成一幕医患之间你死我活的景象。
  
  其次,一旦偶发的伤医个案被纳入“医患矛盾”这样的表述框架,个案中的紧张关系绑架了常态的医患关系,医患双方被对立起来,这实际上就意味着,医闹或者伤医事件实际上是医患双方固有的、不可调和的矛盾的显现;也就意味着,伤医事件是患者为避免医者侵害而不得不采取的自卫措施,是患者维护自身权益所采取的必要举措。这实际上将是本属非法的、偶发的违法犯罪行为合理化。
  
  再者,“医患矛盾”这一表述将那些个案中的伤医者纳入患者这一群体中,而将遭受侵害的医生纳入医生这一群体中,将本属个案的违法犯罪行为抽象成两个群体之间的对立。在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可能会投鼠忌器,害怕严厉的执法可能会进一步恶化医患双方的关系,强化二者之间的对立。而且,在“医患矛盾”的语境下,个别患者的非法行为也往往会被理解为有其合理的理由,执法也就很难做到公平公正。现实中,执法者面对医闹、伤医事件时息事宁人、和稀泥的态度,与此不无关系。
  
  “医患矛盾”本意是要提炼出近年来频频出现的医闹、伤医事件中的共性特征,试图督促政府正视医疗秩序中的不健康因素,以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在现实中,“医患矛盾”这样的论述框架不仅没有发挥其积极作用,反而绑架了正常的医患关系,进一步恶化了医疗秩序,纵容、姑息了不法之徒。
  
  实际上,在每一起伤医事件发生之后,悲痛哀号者,不仅有医生群体,还有广大的患者群体。在每一起伤医事件中,权益受损的,也不仅是医生,还有患者。而每一个伤医者,他所维护的也只是个人私利,绝不是患者群体的利益。所以,伤医事件绝不是医者与患者之间的对立冲突的体现,而是非法行为与正常的社会秩序、医疗秩序的对立,是个人私利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对立。
  
  所以,“医患矛盾”不是一个筐,不能什么都往里装。伤医就是暴力犯罪行为,就是对公共利益的侵害。而对于执法者来说,摒除息事宁人的心态,摒除恶化群体矛盾的顾虑,在每一起伤医事件中严格、公正执法,这才是正确的、负责任的态度。
  
  文/岳乾

来源:红网

作者:岳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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