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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工作计划”是自我毁灭的加速剂

来源:红网 作者:谢晓刚 编辑:易木 2016-05-19 0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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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月赚8.4万,每天赚2800元,每天只能用30-50元车费,一定要节约,不能大手大脚,给我弟买一辆车……13号,江北石门派出所抓获一名入室盗窃的小偷,令民警惊奇的是,在他的出租屋墙上,赫然发现了小偷的“励志工作计划”,名为《2015年赚一百万目标计划》。(5月18日《重庆时报》)
  
  一个小偷却有着如此励志的“工作计划”,让人忍俊不禁的同时,也会发出感慨:如果此劲头放在干正事上,还怕不成事儿?
  
  中国有句古话说得好,“有志者,事竟成”,但路归路,桥归桥,小偷再励志的计划也都是将目标放在偷窃上,而偷自古就是不光彩的事情,先抛开法律法规不说,小偷本身就是个令民众所不耻的行当,何来的人生目标、人生价值?
  
  在中国人的价值观里,损人不利已的事情千万做不得。偷人钱财,损人利益,而自己也会因此过得心惊胆战,随着做案频率的增加,案值的上升,小偷其实也就离“进去”不远了。因此,这份“励志工作计划”,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成了加速小偷走向自毁道路的催化剂。
  
  小偷之患,犹如硕鼠之灾,令人防不胜防,但又恨之入骨。大部分时候,因案值不大,加上小偷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事主出于嫌麻烦的心态,往往抱着自认倒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报案,甚至有的当场抓了小偷的现行,也没有追讨其责任的意识。如此,偷患无穷,更让那些想不劳而获之徒看到了生财之道,才有了小偷狂妄的“年进百万”雄伟计划。
  
  放眼古今,但凡想靠不劳而获、窃取他人劳动果实生存、发达之人,最终的下场掰着手指头也能算得清楚。任你有着如何具体的工作计划,有着多高的奋斗目标,在实施的过程中,其实就是在非法侵害他人利益,就是在强取豪夺着别人的劳动果实。这种不义之举,不义之财,换来的不是安逸的生活,而是法律的制裁。
  
  因此,整治小偷之患,民众还得要有“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劲头,要有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决心,将这些胸怀“大志”的贪婪之徒绳之以法,割断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壤,真正实现“天下无贼”。
  
  文/谢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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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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