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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民意”应成为城市规划的底线

来源:红网 作者:龙敏飞 编辑:夏熊飞 2016-11-15 0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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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但对浙江省绍兴市下辖的嵊州市三江街道合新社区的上百户村民来说,想要安居却没那么容易。五年前,当地因多个项目的建设,将五里浦村、隔水村、三板桥村共1820人、695户村民,以宅基地安置的形式,整村拆迁安置到现在的位置。几年来,村民陆续建好安置房并搬进新居,今年初才建好新居入住。但今年8月,合新社区的村民突然接到通知,称合新村已被列入城中村改造区域,要求村民必须在11月底前腾空刚建好的新居。(11月14日 央广网)

  三江街道合新社区是一个全新的社区,村民们搬进去,有的才几个月,有的才一年,可如今却被通知:必须在11月底前腾空。显然,这又是一起“不尊重民意”的现实案例,带来的只会是折腾。之前,也有不少的类似案例。比如温州的“大拆大整”,虽然进行得如火如荼,但在各大论坛上却有不同的声音,有不少人就表示:民众的诉求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

  “短命建筑”也好,不尊重民意的“大拆大整”也罢,大家都知道,是不合理的,也是不科学的。可为何类似事情仍然是层出不穷呢?就在于各地的规划缺少必要的前瞻性,以及一些领导的权力过大。此外,“换一届领导换一个规划”的情况,也是频频出现,此次发生在绍兴市的这起“新居拆迁”事件,以及温州的“大拆大整”事件,似乎就存在前面的这些问题。这样的折腾,不仅会造成个人财产的浪费,也会造成国家财产的浪费,实不可取。

  事实上,我国《城乡规划法》早就明确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以此审视当前的“短命小区”以及不尊重民意的“大拆大建”,的确让人五味杂陈。是的,我们有很好的法律法规,但落实到具体的操作上,则完全变了样。“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显然,绍兴犯了“折腾”的忌讳,而温州则缺乏对“科学规划”的尊重。

  从政府部门的角度来说,城市改造的目的是为了老百姓更加舒适便利的生活;而从百姓的角度来说,最大的梦想就安居乐业。这意味着,即便抛开法理不说,从道理上进行审视,无论是“短命小区”,还是温州的“大拆大建”,似乎都有点忽略民众的诉求了,都不甚妥当。既然一切都是为了民众,那么就不能忽视老百姓自己的观点与诉求。科学的决策,从来都离不开征求民意的环节,而不能选择霸王硬上弓。

  在这样的现实境况下,一个常识必须重申:尊重民意应该成为城市规划的底线。众所周知,城市规划与发展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让百姓更好地生存与生活,那么在发展的过程中,就应该充分考虑他们的各项权益,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一旦相关的城市规划朝令夕改,或是没有尊重民意,那么相关的法律,的确该及时亮剑了,该撤销的规划撤销,该处罚的人要处罚。唯此,城市规划才不会沦为“儿戏”,而是百姓安居乐业的守护神。

  文/龙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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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敏飞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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