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多家超市同时下架了活鱼。对此,北京市食药监局表示,网上关于北京市水体污染导致淡水鱼污染的传闻不可信,部分超市停售淡水活鱼属于企业自主行为,北京从未统一下达停止销售淡水活鱼的通知。据了解,近期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有专项检查,重点对象就包括水产品。(11月24日《北京晨报》)
超市里的活鱼突然没了,并且不是一家两家如此,而是“多家超市同时下架活鱼”,在让好这口儿的市民感到不便的同时,也难免会心生疑问:活鱼为啥说没就没了?这背后到底有何原因?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不可抗力”、是监管的大手,只有监管部门才有这么大的能力。可是现在监管部门出来澄清了:北京从未统一下达停止销售淡水活鱼的通知。难道,那么多家超市,真的是“不约而同”做出了同样的举动,一切纯属巧合?这也未免太巧了点。
而近期管理部门恰好进行专项检查的消息,无疑让人在“新闻对比看”中产生了某些联想——超市下架活鱼与专项检查之间,是否有关联?假如有关联,到底意味着什么?难道活鱼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能放心食用?一旦专项检查结束,活鱼是否就能回来了?或许正是一开始相关信息未能及时披露,市民未能得到公开透明的解释,“北京市水体污染导致淡水鱼污染”一类的传闻才会甚嚣尘上。事情再次证明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只有公开透明的权威发布跑在传闻前边,才能第一时间消弭公众疑虑,不至于让舆论“跑偏”。
可是,既然水体污染的说法不可信,北京又没有下达统一的“禁鱼令”,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超市都不卖活鱼了呢?又有新解释出炉:今年5月份起,北京各大超市门店已陆续停止销售草鱼、鲈鱼等淡水活鱼,改为销售更符合超市消费者购买习惯的冰鲜鱼类。市食药监局表示,随着年底来临,超市进入供应商调整时期,会根据消费者购买习惯和销售量进行品种的调整,属于企业正常商业行为。例如,随着本市市场和消费习惯的改变,本市集贸市场、商超早已自主停止了活禽销售和现场屠宰等行为。
消费者习惯,这理由很充分,也很合理。可问题在于,所谓消费者习惯的改变,是来自消费者自身的反馈,还是相关部门“闭门造车”、想当然?如系前者,又依照什么流程、进行了多大范围的调查?我注意到一个报道中的细节,家住北京通州的王女士转遍了附近多家超市,却没能买到一条活鱼,不由得发出疑问:“奇怪了,怎么就是没有呢?”这至少说明,并非所有的消费者都放弃了活鱼,形成了购买冰鲜鱼类的习惯。而此事之所以传闻不断、被舆论关注,是否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所谓“消费者习惯”的解释并不能完全服众?
政府部门对涉及公众利益的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很显然,“活鱼没了”涉及食品安全,跟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正常生活息息相关,应属主动公开信息的范畴,与其等着被传闻推一推动一动,倒不如早点主动给出更明确、更能服众的解释。这样既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同时更能给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加分,从而避免“越不公开,公众的遐想空间越大”的被动情况出现。
文/乔志峰
来源:红网
作者:乔志峰
编辑: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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